最高法回应涉毒热点话题 利用特殊群体毒品犯罪一律严惩

2017年06月21日 08:51:23 来源: 法制日报

    毒品犯罪形势严峻依法严惩

    记者:针对目前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法院贯彻从严惩处政策有哪些具体考量?

    叶晓颖:我国现阶段的毒品犯罪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毒品犯罪高发多发,案件数量处于增长态势。同时,鉴于毒品犯罪是危害极大的犯罪,所以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一直秉承依法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无论是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还是在制定司法解释、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都充分体现了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

    司法实践中,法院坚持依法惩处一些源头性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犯罪,以及走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犯罪等。严惩累犯、毒品再犯、职业毒犯、毒枭等,坚持该判处重刑的甚至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同时,坚持严惩涉毒次生犯罪,涉毒次生犯罪严重危害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对其中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大、犯罪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适用重刑甚至死刑。

    毒品犯罪成因复杂,从遏制犯罪角度讲,重刑甚至死刑不是万能的,综合治理才是治本之策。宽严相济这一基本刑事政策同样适用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做到以严为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才能瓦解毒品犯罪分子,起到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的作用。(记者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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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