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办:我国对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进行列管

2017年02月16日 15:22:08 来源: 中国禁毒网

    4、近年来我国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的工作情况和成效如何?

    答: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是国际禁毒领域公认的一大难题。针对这一问题,中方高度重视新精神活性物质相关工作,积极推动管制立法、建立完善管制机制、大力强化执法打击、务实开展国际合作。

    立法列管方面,2001年,我们将氯胺酮列入管制。2010年以来,我们及时将国际社会反映突出的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相继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近期,我们完成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列管的法律程序。至此,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4种。

    执法打击方面,联合国毒罪办和相关国家通报以及我国有关部门的核查发现,目前全球新精神活性物质部分在我国生产,主要是一些具有化工、医药知识的人员受利益诱惑驱使,根据境外不法分子品种、数量等需求,网上联系,订单式生产,邮寄输出,利用各国管制差异逃避打击。针对上述情况,2016年以来,我们根据相关国家执法协作请求,部署有关省核查向境外邮寄新精神活性物质线索,各地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捣毁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生产窝点8处,缴获已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800余公斤、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上吨。

    国际合作方面,近年来,我们对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提出的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数十件线索核查请求进行了及时回应。并先后与20余个国家开展执法合作,成功破获“上海灿禾张磊案”、“湖北张正波案”等一批有国际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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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