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毒品犯罪案件面面观

2016年06月28日 09:05:25 来源: 人民法院报

    2016年6月2日,上海市禁毒委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 郑法玮 摄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宣判邓浩等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李未前 摄

    2005-2015年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总量(仅包含上海闵行、松江、金山3区)

    2015年上海全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061件、涉案被告人4369人,与2014年同比分别下降了2.8%、5.0%;从犯罪类型来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占全部毒品犯罪的72.88%。毒情形势虽然复杂,但上海法院在严打毒品犯罪、加大禁毒力度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6年6月,上海市禁毒委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上海已经有效遏制了毒情过快蔓延的趋势,毒情形势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扩散和国内多种涉毒因素的影响,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来临之前,记者分别走访了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的新情况、新趋势有了更深的了解。

    2400公里的“毒品交易链”

    从上海市闵行区到湖南省怀化县,再到广东省清远市,总计约2400公里的路程。

    通过连接三地的铁路线和公路线,短短两个月间,邓浩在同伙的接应下将毒品从湖南、广东卖到上海,重量高达6000多克。

    这已不是他的第一次毒品犯罪。2008年,邓浩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后因减刑于2011年刑满释放。但这一次,他为他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2014年7月开始,住在上海的毒贩王东通过“毒友”孙晓雨,先后两次各以2.5万元的价格从邓浩处购买了甲基苯丙胺(冰毒)各500克。孙晓雨先联系居住在怀化的刘冰,由刘冰委托他人将夹藏有毒品的行李从铁路怀化站运至铁路上海南站。出站后,刘冰再将毒品交给王东和孙晓雨。刘冰则从中获取2000元的运输报酬。就这样,一场跨省的毒品交易“圆满”完成。

    8月,王东、孙晓雨再次向邓浩购买冰毒。两人乘坐列车到达怀化,与邓浩一同驾车前往广东清远与一起做毒品生意的郑三会面。邓浩以10.6万元的价格从郑三处购得冰毒约5000克。回到怀化后,邓浩再将购得的5000克冰毒以25.1万元的价格卖给王东。交易全部完成后,王东、孙晓雨二人携带毒品返回上海。在到达上海南站时,王、孙二人因形迹可疑被执勤民警盘查并抓获。9月15日,公安人员在怀化将邓浩抓获,并从其身上及驾驶的车辆等处查获毒品。此后,警方又陆续将郑三、刘冰抓获。

    经审理,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邓浩死刑;王东、郑三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孙晓雨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刘冰以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该案的承办法官曹芬芳表示,被告人邓浩明知自己贩卖的是冰毒,仍先后三次非法销售,其中一次系以贩卖为目的而驾驶车辆长途购运后非法销售,数量巨大,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又因其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和毒品再犯,同时他到案后拒不认罪,主观恶性深,因此法院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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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