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禁毒工作的有益经验

2015年09月21日 14:47:52 来源: 中国禁毒网

    严厉的法律法规

    新加坡是个严刑峻法的国家,在毒品规定方面也是如此。2010年马来西亚籍青年杨伟光因携带42.27克海洛因入境新加坡被捕并最终判处死刑,该案引发国际社会多方关注,同样也令世界对新加坡毒品“零容忍”的态度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保留了死刑,执行上扔保留绞刑,若被判处此刑,人体将遭受巨大痛苦。根据《滥用毒品法令》,贩卖、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吗啡和可卡因、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鸦片者若被定罪,将被判处死刑。

    其次,新加坡在毒品犯罪中保留了鞭刑。鞭刑打的部位以臀部为主,身上会留下消不掉的疤痕,实施鞭刑要求一鞭子打下去就皮开肉绽,许多国际组织要求新加坡政府废除鞭刑,但新加坡政府坚决支持鞭刑。根据《滥用毒品法令》携带鸦片800—1200克、海洛因10—15克、大麻330—500克、吗啡和可卡因20—30克、大麻脂130—200克,将被认定为非法交易,并将被判20至30年监禁和15次鞭刑。非法贩卖上述指定以外的受控药品最少被判处两年监禁和两次鞭刑,最多被判处20年监禁和15次鞭刑。携带以上数量的毒品将被判定为贩卖毒品。

    再次,吸毒行为在新加坡被视为犯罪。根据法令规定,吸毒者及毒品拥有者将被判处最多10年监禁或两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兼施。所以,即使新加坡对于吸毒者采取了关怀的政策,但由于是犯罪行为,吸毒者也需要承担较为严厉的法律责任。

    (王锐园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禁毒学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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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