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民:绝大多数新精神活性物质都应列入联合国禁毒公约

2018年06月11日 13:28:48 来源: 中国禁毒网

  中国禁毒网: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主要危害是什么?

  刘志民:从全球范围看,目前有几个重点或热点问题,包括愈演愈烈的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大麻合法化以及主要发生在北美地区的吸毒相关致死事件等。我认为,这些问题都同新精神活性物质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例如,在目前向UNODC报告的700多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种类最多、也是增长最快的是合成大麻素。由于其中绝大多数都尚未列管,导致其在相当大的程度和范围,披着合法外衣被公开出售。受“大麻合法化”的影响、不断增多的合成大麻素种类,以及互联网在毒品流通中的作用,为这些为毒品的传播,和流行性滥用提供了条件。

  我们知道,被西方社会称之为“软毒品”的大麻,又是一种“入门毒品”,许多青少年往往从吸烟和滥用大麻开始,很快发展至滥用其它对身体危害更大的毒品。据早期美国疾控中心(CDC)的研究显示,同不吸烟的青少年比较,吸烟青少年染上吸大麻习惯的比例,是前者的70多倍。而同不吸大麻者比较,有吸食大麻习惯的人,较前者染上滥用海洛因、冰毒、可卡因等毒品的可能性高120多倍。根据欧洲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和美国药物滥用调查的结果显示,以合成大麻素为主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在许多西方国家形成流行性滥用局面。以在校学生为主的青少年中,滥用者达到8-10%,因此,这是一个比“传统毒品”更为危险、严重的问题。

  中国禁毒网:怎样看待预防在禁毒工作中的地位?

  刘志民:禁毒法所确定的“禁毒工作方针”,第一句话就是禁毒工作预防为主。为什么要以预防为主呢?由于毒品的性质,一旦接触,吸毒就可能成瘾,一旦成瘾之后就难以戒除,甚至终身难以摆脱,这是毒品的性质所决定的。

  所以我们要采取一级预防,一级预防在公共卫生层面又叫病因学预防,是最有效、最重要的预防策略。药物依赖的基本过程,包括尝试使用,习惯使用,强迫性使用,在这个过程中药物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成瘾性”越来越强。因此我们在进行预防的时候,首先应开展病因学预防,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禁毒意识、树立科学的认知观,提高对披着各种外衣出现毒品的辨识能力。二是强调法律法制,在禁毒和预防当中的重要性,包括立法、执法、普法等。使青少年牢固树立吸毒违法的观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这个底线。三是要进行相关的科普宣传,纠正一些错误认知和错误观念,比如,有人说合成毒品或新精神活性物质没有成瘾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某些场合也是危险的。四是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比如在学校和社区,建立禁毒和警钟长鸣的长效机制。

  另外,开展禁毒教育不要有“盲区”,从调查和监测情况看,我国一些农村地区、西部地区,也不同程度存在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在内的流行性滥用问题。因此,要注意加强对农村地区,包括一些偏远、欠发达地区的禁毒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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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