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创新“1+3+4”模式实现精准帮扶

2017年07月17日 09:37:31 来源: 人民公安报

    “感谢政府、感谢公安,今后我一定重新做人,绝不会再沾毒品,做一个有用的人!”有了房住、有了收入的王军激动地握着公安民警和禁毒干部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王军现年55岁,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镇田桥村村民,2015年4月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开始接受社区康复。初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报到时,王军精神颓废,社区民警通过询问得知,因为长期吸食毒品,妻子与其离婚,法院也将房子判给王军的妻子,现在的王军已无家可归,眼看又要走上重新吸毒的老路。

    派出所和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成立了由派出所民警、禁毒专干、村干部、网格员、家属组成的帮扶小组,给王军做思想工作,帮助其申请了公租房。同时与王军妻子耐心沟通,其妻子主动到公租房为其打扫卫生。此时的王军见人便说:“我老婆回来了。”看到他高兴的样子,社区民警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针对王军因长期吸毒身患多种疾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实际情况,派出所积极协调帮助他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基地接受大棚种植技术培训,并通过就业安置基地为其承包了两个大棚,彻底解决了他的就业问题。王军从一个有10多年吸毒史的吸毒人员到重新回归社会,这些变化诠释了利通区禁毒工作实实在在的成效。

    近年来,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准确把握辖区毒情形势,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党政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安置、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探索创新“1+3+4”精准帮扶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一个中心”

    建立标准化乡镇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利通分局按照标准化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七统一”标准,共建立标准化乡镇戒毒康复服务中心12个,全区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121个,其中吸毒人员超过20人的3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标准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对无家可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时对接房管局申请办理公租房,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积极协调民政部门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范畴,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从生理到心理的彻底脱毒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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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