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积极探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新模式
中国禁毒网讯 近日,20岁的女孩双双(化名)来到德城区南关社区德馨家园服务中心,在社区民警和社工的监督下接受尿检。自从两年前交友不慎沾染毒品,被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后,她都要定期到这里做尿检,不仅敦促她彻底戒除毒瘾,这里的民警、社工、心理咨询师还会针对她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及时提供帮助。
从刚开始的不配合,到如今“哥哥、阿姨”地唤着民警及工作人员,足以看出德馨家园服务中心对她做出的改变。
德馨家园服务中心是我市禁毒办全面贯彻落实“8.31”工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实践适合本地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新模式。服务中心按照集约化布局、分级分类管控、网格化管理的部署要求,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与阳光社工服务中心合作,严格选拔招聘禁毒专职社工,从而搭建起覆盖辖区、措施有力的禁毒工作体系,达到管控与打击并举、服务与矫治并重的实际效果。目前,已在德城、禹城、庆云试点设立4处“德馨家园服务中心”,其余130余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
推动社区戒毒工作社会化
记者在禹城市德馨家园服务中心看到,这里设有检测室、禁毒教育宣传展厅、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等六大功能区,配有民警、社工和兼职心理咨询师,开展尿检、家访、约谈、心理咨询等多项工作。
“德馨家园服务中心的探索实践,打破了以往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综治、公安、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工、公安禁毒、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四方联动,共同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格局。”德州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夏祥华介绍。
据了解,过去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门承担,平台小、力量薄弱、管控不到位等问题突出。近年来,德州市禁毒办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三步走的总体规划,从场所、人员、经费着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及工作流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进行保障,解决了长期制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最根本的保障性问题。同时,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作为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部成立了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综治、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地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每名禁毒社工年均4.5万元的标准,向非营利性民间社团——德州市阳光社工服务中心购买社区戒毒管理服务,形成“政府总体推动,社会多方参与,社团自主运行”的工作模式。结合本地毒情相对较弱、吸毒人员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不符的现状,对所有在册吸毒人员以实际居住地为主采取集约化管理模式,在吸毒人员相对较多的中心乡镇(街道)设立德馨家园服务中心,承担周边吸毒人员较少乡镇(街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吸毒人员根据成瘾情况分别建档,由社区民警、禁毒社工、社区干部、吸毒人员家属等组成帮教小组,定期走访,同时不定期地开展心理疏导,协调解决吸毒人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吸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张国先介绍说。目前,全市已建成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下设16个服务中心、有66名专业戒毒社工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对1800余名社会面吸毒人员落实了管理服务措施。截至目前,德州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到89.31%,就业安置率为100%,均居全省前列,获得了国家禁毒办通报表彰。管理拯救与教育宣传相同步“现在的禁毒打击、宣传工作的力度都很大,但毒瘾好戒,心瘾难戒。”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夏祥华介绍说。为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德州市禁毒办坚持严管严控,将各项戒毒康复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