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洪畴峰等人贩卖毒品案系列A案、B案、C案D案E案的破获,该案涉案的最后一人刘志坚(男,身份证号为:36011 11 979011 035 16,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区胡家村北刘自然村人),心生畏惧,一直蜗居于南昌市青山湖区佛塔北刘自然村,只要有村外人进入就会被其发现,抓捕工作很难开展。刘志坚仅仅在家中收发少量毒品,并因吸食毒品,情绪极度暴躁,经常对其妻子施以家暴,致使其妻子离家不归。2014年10月1日,随着全国百城禁毒会展的展开,专案组决定,尽快将犯罪嫌疑人刘志坚抓捕归案。2014年11月17日,刘志坚贩卖少量毒品给其下线后与女友邱某在南昌市青山湖区立生国际大酒店1220房间内吸食毒品时,被南昌市公安局缉毒支队抓获,当场查获毒品冰毒净重6.8克、毒品麻古净重2.7克。因刘志坚于因吸食毒品被南青山湖公安分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行政拘留十五日、社区戒毒三年的处罚。市局缉毒支队依法对刘志坚吸食毒品、非法持有少量毒品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对邱某处以行政拘留。至此,洪畴峰等人贩卖毒品案F案告破。
公安部督办的“洪畴峰等人贩卖毒品案”系列目标案件,是我省近年来成功破获的公安部目标案件中,分案个数最多,复杂程度最大的一例,也是我省分案破获部目标案件中最成功、最具典型的一例。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十名,缴获毒品冰毒2855.7克、麻古两万余粒、K粉2738克。其中移送司法部门审查起诉人数九人,强制隔离戒毒人数一人。至此,公安部督办的“洪畴峰等人贩卖毒品案”系列目标案件全部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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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