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1日,《辽宁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标志着辽宁省禁毒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共7章46条,为完善辽宁省毒品治理体系、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完善毒品治理体系,《条例》明确禁毒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清了禁毒工作职责分工,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坚持宣教为本,《条例》提出建立健全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注重社会各层面宣传阵地建设,特别注重对青少年群体的靶向宣传教育,明确家庭、学校和教育等行政部门共同承担禁毒教育责任,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坚持源头管控,《条例》依法严格毒品管制措施,规定对国家尚未规定管制,但能够使人形成瘾癖、具有社会危害的物质,纳入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临时监控清单,积极应对毒品犯罪新形势新挑战。
优化戒毒管理服务,《条例》注重对吸毒人员的挽救与帮扶,鼓励自愿戒毒,进一步细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和戒毒工作衔接机制。
加强禁毒基础保障,《条例》明确建立毒情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禁毒工作人员职业保护和培训,建立禁毒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提升毒品治理水平。(记者 张国强 韩宇)
(原标题:为打赢禁毒人民战争筑牢法治根基 《辽宁省禁毒条例》今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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