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夜的背街小巷,神秘的电子烟被迅速交易,购买者使用后会出现精神恍惚、步态不稳等异常反应。这看似普通的电子烟交易,竟是一对“毒鸳鸯”精心设置的毒品陷阱。
2025年11月,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贩毒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对犯罪嫌疑人邵某作出判决: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邵某妻子叶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上头电子烟”暗流涌动
2025年5月,德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得到线索,经常有人在背街小巷贩卖电子烟,且交易诡秘。“线索引起了禁毒大队的高度重视,随即展开初步摸排。”办案民警查启彤说。
民警通过对网吧、KTV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走访,以及调取大量公共视频图像,发现确实有多名人员选择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露天停车场角落等偏僻地点进行电子烟交易。这些交易在1分钟内完成,交易物品从外观上看与普通电子烟并无二致。
“这种‘上头电子烟’伪装性极强,传播速度快、危害性大,必须尽快查清来源!”德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第一时间召开了案情分析会。
在九江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对可疑人员展开侦查,成功锁定了一个以邵某夫妻为核心的涉毒团伙。该团伙长期在德安县、共青城市等地活动,专门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交易对象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和青少年。
为了逃避打击,该团伙采取极其隐蔽的交易方式,先通过微信联络确定交易时间,再选择在偏僻处交易,整个流程设计得相当周密。
“贤内助”合谋贩毒
随着调查逐渐深入,这对“毒鸳鸯”的作案手法和分工模式逐渐清晰。邵某夫妻为牟取暴利从事毒品贩卖活动,二人分工明确,配合默契。
自2024年11月起,邵某从上家批量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然后在德安县、共青城市等地贩卖给刘某、杨某、甘某等下家。令人唏嘘的是,起初妻子叶某并未参与丈夫的违法犯罪活动,2025年5月6日,叶某在家中整理抽屉时,意外发现了丈夫藏匿的电子烟和一沓来历不明的现金。邵某见自己的秘密被发现,便对妻子叶某说这种生意来钱快,面对利益诱惑,叶某不仅没有劝丈夫悬崖勒马,反而加入其中。
此后,叶某主动将自己的微信账号提供给邵某,专门用于收取毒资。有时下家联系不上邵某,叶某就会代为沟通联系,甚至独自前往完成交易。
为彻底掩盖毒资来源,邵某还指使叶某定期将微信钱包里的毒资转账到自己账号,或者兑换成现金交给自己,这些钱款大多被用于日常挥霍和偿还债务。
专案组调取两人近两个月的微信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发现每一笔转账时间都与线下交易时间吻合,再结合公共视频录像、证人证言,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逐渐形成,专案组决定择机收网。
联合行动抓捕涉毒人员
“各小组注意,目标已出现,按计划行动!”2025年6月16日深夜,德安县公安局多警种联合行动,成功将以邵某、叶某为首的涉毒团伙8名违法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本以为夫妻联手做事足够隐蔽,没想到还是被你们发现了。”被抓获时,邵某夫妻面对民警的讯问,起初还心存侥幸,试图以不知情、只是帮忙转账等理由进行狡辩。但在专案组出示的完整证据链面前,两人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涉毒团伙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极强。他们不仅频繁更换交易地点,还使用多个微信账号进行联系,交易完成后立即删除聊天记录。
2025年11月7日,德安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邵某、叶某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仍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邵某指使叶某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转移毒资,还构成洗钱罪。考虑到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作出前文所述判决。(记者 曾芳洲 万泉君 通讯员 吴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