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办理涉毒案件时涉案人员多、毒品数量大且主犯“零口供”等问题,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检察院依法引导侦查,科学鉴定固证,精准开展庭审指控,成功办结杨某杰、杨某敬等8人贩卖、制造毒品案。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对8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2022年7月,公安机关在新乡市凤泉区一处田间小路当场查获杨某杰、杨某敬等人毒品交易现场,缴获毒品百余公斤,杨某敬当场逃跑。经查,2022年5月至案发,杨某杰、杨某敬在一民房内制造毒品,并向张某等人贩卖,涉案毒品数量大、交易链条复杂。
案件办理之初,主犯杨某敬拒不认罪,公安机关对相关电子数据提取不全面。该院依法介入,列出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聚焦制毒窝点、交易现场固定制毒工具、原料等客观证据,督促补充提取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梳理资金往来记录,成功锁定2名遗漏的下线人员,将涉案人员从6人扩至8人。
针对杨某敬“零口供”抗辩,检察官从技术鉴定切入突破僵局:一方面引导侦查机关恢复涉案手机电子数据,提取其贩卖毒品的直接证据;另一方面建议对制毒窝点查获的防毒面罩进行DNA鉴定,检出杨某敬的DNA分型,结合证人证言、物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法认定其犯罪事实。
庭审中,检察机关运用多媒体示证分组呈现关键证据,同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杨某敬开展法庭教育,促使其当庭认罪认罚。公诉人区分各被告人认罪情况确定量刑建议,实现“证据示证—瓦解防线—认罪服法”的庭审效果。
办案中,该院不仅紧盯个案办理,更注重全链条打击与源头治理,梳理涉案毒资20余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万余元;针对案件暴露的涉毒管理漏洞,推动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长效机制,实现从个案办理到区域禁毒治理的延伸。
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以全链条打击、深层次治理筑牢禁毒防线,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张赛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