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的李某等人贩卖毒品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惩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发布;2021年以来,提起公诉的贩卖毒品罪案,2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追诉漏犯5人……
12月7日,谈起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振涛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我们通过打造‘治罪+治理’模式,着力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者有机统一,实现毒品案件高质效办理。”
台前县位于豫鲁交界处,地势狭长,素有“一步跨两省、两步跨三县”之称,因特殊的地理位置,毒品犯罪一度成为影响台前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台前县检察院聚焦毒品犯罪突出问题,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办案团队,通过专业化、协作式履职,建立“治罪+治理”模式,做到全方位审查、全过程监督、全要素治理,依托高质效办案助推全方位治理,走出一条具有台前特色的毒品犯罪治理之路。
面对毒品犯罪新趋势、新特点给证据收集审查带来的挑战,台前县检察院制定《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审查细则》,从在卷证据向在案证据审查,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夯实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实现在办案中“逐点击破”,由点及面构建全案证据体系。在办理张某贩卖毒品案时,坚持“客观性证据”优先原则,穿透式审查电子证据,推动系列案件证据“串点成网”,形成全案证据指控体系。
台前县检察院强化以案促治理念,充分释放司法办案效能,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在办理孟某贩卖毒品案时,打破地域局限,切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异地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反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改进措施,并主动与当地检察机关沟通,由单一治理到协同治理,有效扩大毒品犯罪治理圈,提升监督刚性。
针对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案件办理中,涉案药品是被“服用”还是被“贩卖”,嫌疑人是“看病”还是“套购”的办案难点,台前县检察院联合县卫健委,组建由病理专家、医师、药剂师参加的专业咨询团队,辅助检察机关准确区分案件性质。在办理李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中,就涉案医生喻某是否具有贩卖毒品主观故意的问题,与专业咨询团队集中研判,准确认定主观明知,在扎实的证据和检察官充分的释法说理面前,喻某改变其拒不认罪的态度,最终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台前县检察院立足辖区毒品犯罪特点,开展专题调研,对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提请党委、政府进行专题研究,通过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切断毒品流通渠道,提升治理成效。同时,主动融入全县禁毒工作大局,参与重点场所专项整治,打造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禁毒主题广场,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将禁毒教育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形成全民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全县涉毒品案件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基层毒品治理根基进一步得到夯实。(记者 赵红旗 通讯员 谢佳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