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对十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莫某祝等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贩卖毒品案
莫某祝贩卖毒品案

2022年4月间,被告人莫某祝居间介绍联络,驾驶车辆搭载莫某勇(已判刑)先后二次将共计65克的毒品海洛因贩卖给他人,莫某勇共获取毒资5.2万元,莫某祝从中非法获利共计0.3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莫某祝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韦某贩卖毒品案

2023年12月13日,吸毒人员韦某斌电话联系被告人韦某购买含毒品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后韦某将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油贩卖给韦某斌,韦某获取毒资200元。
2023年12月14日,被告人韦某将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油贩卖给苏某贵,韦某获取毒资500元。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检测,韦某、韦某斌、苏某贵的尿液依托咪酯检测结果呈阳性。
法院判决,被告人韦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另外六起毒品犯罪案件中,何某极等六名被告人通过贩卖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依托咪酯等非法获利,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毒案谭
某鹏容留他人吸毒案

2023年11月22日,被告人谭某鹏登记入住宜州区德胜镇某酒店,并在该酒店房间内与覃某等3人共同吸食含有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次日,谭某鹏、覃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测,谭某鹏、覃某等4人的尿液依托咪酯检测结果呈阳性。
法院判决,被告人谭某鹏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在另1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中,被告人吴某猛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
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容留的场所既包括自己家中,也包括由自己实际控制的酒店房间等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关于依托咪酯
上述案例中,依托咪酯多次出现,提醒大家注意,依托咪酯已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滥用行为可构成吸毒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