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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9/ 30 11:54:03
来源:中国禁毒网

《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集中宣贯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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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宣传贯彻氛围,9月28日上午,由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三级禁毒办承办,内蒙古草原禁毒志愿者联合会和相关单位协办的“学法敬法守法 识毒防毒拒毒”《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集中宣贯月启动仪式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禁毒主题广场举行,并集中开展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张子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韩宝荣,自治区妇联副主席赵红军,自治区团委副书记高国峰,自治区政协常委、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内蒙古禁毒首席形象大使陶迎春参加启动仪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宣传部、教育厅、邮政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禁毒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禁毒委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禁毒社工、公安禁毒民警、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代表及驻呼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由自治区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苗海庭主持。

  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张子军讲话指出,《条例》的正式实施,是内蒙古禁毒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填补了内蒙古禁毒工作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新时代内蒙古禁毒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上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正式启动《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集中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彰显了内蒙古落实党中央、国家禁毒委禁毒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坚强决心。要求全区各级禁毒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正式施行的重大意义,以贯彻《条例》推进平安建设,筑牢“两个屏障”;要强化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禁毒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落实落地;要突出宣贯重点,用好宣贯平台,确保宣贯效果,营造《条例》宣贯的浓厚氛围。并号召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事关民族兴衰的禁毒人民战争,凝聚全社会参与禁毒的磅礴力量,实现禁毒工作的新业绩、新突破。

  在启动仪式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专家、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赵志忠代表自治区法律工作者发言,解读《条例》的几个突出立法亮点,强化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力;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于巧玲、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二级调研员于傲强作为自治区禁毒委成员单位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坚决扛起《条例》规定的党政部门禁毒责任,进一步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努力发挥禁毒人民战争主力军作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节目制作传播中心副主任王耀红作为媒体代表发言表示,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作用,与各级禁毒办一道,提高《条例》宣贯知晓率、理解度,努力承担起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的社会责任;自治区政协常委、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内蒙古禁毒首席形象大使陶迎春发出倡议,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禁毒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禁毒先锋意识,全力组织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禁毒社会化工作,以实际行动把《条例》传遍北疆大地。

  在启动仪式前后开展的宣传活动中,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办副主任赵国慧、妥雅拉、杨信分别为联合国毒罪办青年论坛内蒙古选拔赛、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总决赛内蒙古选拔赛及全区禁毒主题短视频征集大赛的获奖选手代表颁发证书及奖品。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摆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禁毒知识互动问答、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市民进行《条例》和识毒防毒拒毒宣传。

  现场花絮图集

  活动现场还穿插进行了具有内蒙古地域特色的禁毒文艺演出。在全场齐唱《我和我的祖国》的歌声中,活动落下帷幕。【供稿:内蒙古禁毒办】

【纠错】 【责任编辑:郑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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