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7.18”特大贩毒团伙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2021年02月25日 14:02:45 来源: 中国禁毒网

  据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命令,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法院依法已对罪犯吴某新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罪犯吴某新,遂昌县王村口镇人,因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遂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于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间,伙同他人从广东省某市购进360余千克氯胺酮(俗称“K粉”),运回遂昌进行贩卖。2017年7月17日,在浙江省公安厅、丽水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对该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了以吴某新为首的贩毒团伙17人,缴获毒品氯胺酮(K粉)100.66千克,辅料22.43千克。

  吴某新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7日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团伙案件另有2名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6名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多人被判处15年、12年、8年等有期徒刑。

  该案件的成功破获,斩断了一条从广东省至遂昌中转再到福建、上海以及浙江温州、衢州等地的贩毒通道;涉案人员被严惩,彰显了我国政府厉行禁毒的决心,极大地震慑了涉毒犯罪分子。(供稿:丽水市禁毒办)

[责任编辑: 郑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