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开创新时代禁毒工作新局面

2020年07月06日 11:58:01 来源: 人民公安报

陕西:“三级联创”完善毒品综合治理体系

  今年以来,根据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相关要求,在陕西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陕西省禁毒委员会和陕西省公安厅围绕构建“四高体系”在全省各级组织开展禁毒示范城市“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全力推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坚持高标准深化

  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创建地区党委、政府把禁毒示范城市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部署,制定出台《禁毒工作责任制》,将禁毒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政府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范畴,建立禁毒考评通报制度,及时解决禁毒工作体制性机制性难题。

  陕西省禁毒委员会以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为牵引,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高标准深化推动各基层单位禁毒工作开展,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创建。

  与此同时,陕西省禁毒委员会在指导宝鸡市、铜川市参与国家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深化禁毒示范创建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禁毒示范“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调动全省各地开展禁毒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目前已有15个县(区)、162个乡(镇)、785个村(社区)参与“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不断完善毒品综合治理体系。

  分级开展,整体推进,坚持高层次推动

  陕西省禁毒委员会组织开展禁毒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各级禁毒示范创建地区均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将禁毒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高层次推动,分级开展,整体推进,实现禁毒示范创建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在禁毒示范创建活动中,每年2月陕西省各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分别自主申报参加禁毒示范创建评选活动。各级禁毒办每年3月对下一级禁毒办报送的示范创建单位名单进行集中审核把关,纳入禁毒示范创建正式名单,逐级报省禁毒办备案,创建期为1年。

  根据“先创建、后评定”程序,省、市、县三级禁毒委员会结合各创建单位上报的半年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8月召开禁毒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每年11月组织对禁毒示范创建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及时公布名单。

  打防兼顾,注重实效,坚持高质量落实

  陕西省禁毒示范创建坚持“系统治理、打防兼顾”原则,严打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等社会化工作,不断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和毒品社会危害,坚持高质量从严从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下大力气进行综合治理。

  各级禁毒委坚持把禁毒预防教育置于禁毒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连续3年新发现吸毒人员下降率达50%以上,全市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实现100%全覆盖。

  宝鸡市禁毒委员会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抓手,坚持“严抓、严防、严控、严打、严管”举措,全市2个县(区)、16个镇(街道)、114个村(社区)参与开展禁毒示范“三级联创”,全市共建成禁毒教育基地35个,破获毒品案件5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2名,缴获各类毒品29.95千克,全市易制毒化学品入网企业入网登记和监督核实率100%。

  择优评定,辐射推动,坚持高水平保障

  陕西省各级禁毒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推荐申报、审核确认。

  同时,陕西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做实做强禁毒机构,配齐配强禁毒专业队伍,积极培育和打造禁毒工作先进典型,有效辐射周边地区,推动全省禁毒工作向前发展,不断提升示范创建保障水平。(记者 阮仕喜 通讯员 宫李海 杨培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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