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6日,禁毒大队民警对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中国禁毒网发
中国禁毒网讯 2月26日,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对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公司内有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一辆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正准备卸货。民警上前检查该车有关证件,得知车辆是为该公司运输丙酮,司机唐某与安全员伍某无法提供车辆的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民警依法传唤二人进行调查。
经查,司机唐某在未携带运输备案证明的情况下,承运惠州某化工公司的12.84吨丙酮到该公司。唐某对其未携带运输备案证明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始兴县公安局依法对唐某作出责令停运整改,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