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宣判首起贩卖“邮票”毒品案

2019年03月22日 09:53:19 来源: 厦门日报

  作者:谭心怡 湖法宣

  男子苏某自称为了找灵感,吸食了一种俗称为“邮票”的毒品,还把这种毒品卖给他人。3月20日,湖里法院公开宣判厦门首起“邮票”毒品案。

  26岁的苏某(化名)来自广西,案发前从事驾校教练工作的他非常喜欢艺术。一次偶然的机会,苏某在网络上了解到一种被俗称为“邮票”的毒品并进行购买。这种毒品的大小和厚度就像一枚邮票,但是吸食过后,却让人精神亢奋。

  苏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通过快递,把毒品“邮票”卖给他人。去年10月29日,苏某以500元的价格,把5枚“邮票”卖给了一名厦门买家,结果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过鉴定,这种叫“邮票”的毒品中检出了麦角酸二乙胺(LSD)成分。去年11月,苏某在广西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苏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非法贩卖毒品麦角酸二乙胺1.2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判决苏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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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票”虽小 毒性极强

  “邮票”毒品主要成分为麦角酸二乙胺(LSD),毒性一般是摇头丸的3倍。麦角酸二乙胺(LSD)是最“有效”的致幻剂,通常是在不同基质中滴加一滴LSD溶液在吸附材料上,常用基质为糖块、吸墨纸或其他吸附纸,又或制成胶囊。目前在非法市场上发现的LSD剂型一般都是纸型(如邮票型)或胶囊。吸毒者只要将这种毒品含在口中,就可通过唾液将其中的毒品分解吸收,口含约1平方厘米的“邮票”就能使人产生强烈的幻觉。

  “邮票”毒品口含后通常会使人心跳加速、血压升高,并出现急性精神分裂和强烈的幻觉,造成极大的心理落差。口含“邮票”的人会对声音、图像和颜色等产生不同的幻觉,严重的会产生轻生念头,甚至有人跳楼。

[责任编辑: 郑慧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