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禁毒示范城市 深化禁毒人民战争

2018年04月16日 11:21:48 来源: 人民公安报

    明确重点任务,切实提升创建能力水平

    问: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一项创新性、开拓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在创建标准、评选程序上如何把关?

    答:开展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做好顶层设计、规范程序标准十分重要。国家禁毒办制定了创建方案,明确了创建标准、评选程序。

    开展创建活动应把握好四个环节。一要把好申报环节。凡是具有主观愿望、禁毒工作重视程度高、基础条件好、工作能力强的地方,均可自主申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二要把好推荐环节。省级禁毒办要按照综合考量、好中选优的原则,结合日常掌握情况,通过材料审核、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形式,做好审核把关、申报推荐工作,确保把本地区示范创建积极性高、禁毒工作基础扎实、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城市推荐出来。三要把好创建环节。示范创建城市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高标准推进,精心制订创建活动方案,健全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认真查摆短板问题,研究提出过硬措施,全面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省级禁毒办要加强对示范创建城市的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四要把好验收环节。按照“先创建、后评定”的原则,经过为期一年的创建,国家禁毒办采取综合考评、调查走访、第三方测评、毒情监测等办法,统一组织考评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城市,授予“全国禁毒工作示范城市”称号。

    问:如何利用创建活动这一有利契机,切实提升禁毒工作能力水平?

    答: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推动全国禁毒工作发展进步的重要引擎,是提升我国毒品治理成效的新的增长点。示范创建城市要抓住创建活动这个有利契机,大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不断深化禁毒综合治理,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一要深化源头治理。把毒品预防教育置于禁毒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深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二要深化依法治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是治理毒品问题的首要环节。要持续推进打击制毒犯罪“4·14”专案,创新完善堵源截流“5·14”机制,构建防范制毒物品流失“三道防线”,坚决遏制毒品犯罪活动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境内外毒品来源。三要深化系统治理。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和戒毒康复,是有效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关键举措。要坚持把吸毒人员服务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方面,深入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创新戒毒康复模式,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四要深化综合治理。实行综合施策、重典治乱,是治理突出毒品问题的有效途径。深入排查毒品问题突出的地区、场所和单位,深入开展禁毒重点整治攻坚战,切实巩固创建活动成果,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

    问:如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答: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为使创建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们向各地提出“四个明确”。

    ——明确总体目标。开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是推动禁毒工作取得发展进步,实现毒品形势持续好转。要在体制机制建设上取得突破,努力构建打防结合建打防结合、、专社兼备的毒品治理体系,着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禁毒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科技化、法治化水平,实现毒品治理整体稳中有进、毒情形势总体持续向好。

    ——明确工作方向。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实现缉毒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制毒物品监管更加有效、毒品预防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戒毒康复模式科学完善、禁毒科技应用能力显著提升、禁毒保障机制更加有力的工作目标。

    ——明确考评标准。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创建方案提出的“四升四降”创建标准和具体的考评指标,进一步分解细化,制订可量化、可考评、可操作的考评细则。

    ——明确创建底线。创建示范城市必须立足高标准、严要求,对触碰“五个不能发生”底线或下辖县区被重点整治的,将取消示范城市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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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