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和加强禁毒工作的创新之举

2018年04月16日 09:01:27 来源: 人民公安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禁毒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我们党厉行禁毒的坚定决心。

    新的历史方位,新的职责使命。面对严峻的毒情形势,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国家禁毒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全面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开创新时代禁毒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级禁毒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禁毒示范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重点任务,切实提升创建禁毒示范城市的能力水平。

    城市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这个“火车头”。创建禁毒示范城市,抓好城市毒品治理,是通过选择部分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地级城市开展创建活动,攻坚克难、重点突破,树立样板、打造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不仅能够治理一个地方的毒品问题,而且能够以点带面推动禁毒工作整体发展。这是应对当前严峻形势、解决毒品问题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有利于推动城市禁毒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促进全国毒情形势的总体好转。

    善谋长远之策,勇于开创新局。开展创建活动,是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创新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更高层次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明确重点任务,切实提升创建禁毒示范城市的能力水平。要把好申报、推荐、创建、验收四个环节,推动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深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四项治理,不断提升禁毒工作能力水平;要明确总体目标、明确工作方向、明确考评标准、明确创建底线,确保创建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导、落实责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强化督导、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加大投入、夯实基础,确保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强调:“要坚决打击整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是禁毒工作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事关禁毒工作全局,事关社会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禁毒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禁毒工作的新使命,创新禁毒工作思路,完善毒品治理方式,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旺盛的斗志和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奋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