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部禁毒法案9月1日施行 自愿戒毒原吸毒行为可免罚

2018年04月16日 08:48:52 来源: 中国江西网

    4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备受关注的《江西省禁毒条例》(下简称《条例)已经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

    作为江西省首部禁毒法案,《条例》除对毒品的原料、制造、运输、使用、场所、资金、查缉、信息等方面的管制措施作了详细规定外,还首次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工作机制以立法形式明确。《条例》还明确要求,今后江西省邮政快递必须实名收寄,并对所有包裹进行检视。此外,只要娱乐经营场所发现有毒品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一律可对其处以停业整顿,限期三个月“起步”。

    近年来隐性毒品形势严峻

    据江西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公安机关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江西省禁毒综合工作排名从几年前的第26位上升至去年的第8位。同时,江西省隐性的毒品问题也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截至2017年度,江西省查处发现的吸毒人员已达108400名,全国排名第13位;近三年年均抓获贩毒人员3100名,全国排名第16位;全省累计有60多个县市区侦破过制毒案件,属制毒问题严重的10个省份之一。

    “用化学物品制作的毒品如冰毒、摇头丸和K粉等隐蔽性较强的毒品,不仅易上瘾,而且戒断难,极易破坏人的神经中枢,较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对人体伤害更大,社会危害更强。”该负责表示,江西省已由毒品滥用为主发展为滥用、贩卖及制造并存,严峻的毒情形势要求禁毒部门尽快出台这一《条例》。

    政协委员联名提案推动禁毒立法

    2017年1月16日江西省两会期间,廖良生、鲁伟、郑璐等14名省政协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工作的建议》提案。

    这份近5000字的提案,深刻剖析了当前江西省青少年涉毒品及毒品预防存在着低龄化、涉毒种类新型化、范围扩大化等突出问题,积极建言加大立法保障,推动出台相关条例,呼吁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实现禁毒防线前移,加大对吸毒、贩毒未成年人的惩戒力度,追究吸毒未成年人父母的连带责任,促使父母切实负起家庭教育责任。

    据悉,《条例》由江西省公安厅起草,在正式表决通过前,征求了11个设区市和30多个部门的意见,实地考察了云南、湖南、福建、天津等地经验,历经了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内司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的反复审查修改。其间,《条例》于2017年9月1日通过了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年12月1日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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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