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首次赴戒毒所审理贩毒案件

2018年01月31日 09:00:14 来源: 法制日报

    近日,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强制隔离戒毒所,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董某运贩卖毒品一案。被告人董某运贩卖毒品给他人3次,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这是海南法院首次在戒毒所开庭审理贩毒案,60余名戒毒学员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法治课”。

    法院庭审开进戒毒所

    据检方指控,2016年10月12日20时,胡某赞电话联系董某运购买毒品,后董某运让李某池(已判决)将一包毒品在陵水县光坡镇武山村委会大潜洋农田到岭门农场一处水泥路边,贩卖毒品给胡某赞,得款50元。

    2016年10月13日15时,黄某毫电话联系董某运购买毒品,后董某运让李某池将一包毒品在陵水县光坡镇董某运家槟榔园附近的路边贩卖给黄某毫,得款150元。

    2016年10月14日11时,黄某毫电话联系董某运购买毒品,后董某运让李某池将一包毒品在陵水县光坡镇武山村委会大潜洋农田到岭门农场一处水泥路边,与黄某赞交易时被陵水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并当场从李某池身上查获毒品1包,净重0.24克。经鉴定,被扣押的毒品检出海洛因成分。2017年9月1日,董某运被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董某运当庭认罪。最后陈述中,董某运对参加旁听的戒毒学员说,毒品这个东西不能碰,害人害己,希望大家以他为戒,好好戒毒,争取尽快脱离毒魔,重新做人。

    陵水县法院当庭宣判,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董某运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董某运亦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为认真践行十九大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要求,深入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禁毒工作,陵水县法院通过禁毒公开庭审,与县公安局共同开展2018年第一场禁毒普法活动,实现普法教育‘零距离’。”该案审判长王兵庭后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庭审中,她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从毒品的危害到个人、家庭、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剖析,深深触动了被告人和旁听的戒毒学员。

    宣判后,由刑事审判庭新任法官彭青霞对戒毒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法治教育课,宣讲禁毒法律知识,以案例的形式讲解毒品犯罪的几种认知误区,警示戒毒学员悬崖勒马,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早日戒毒成功,回归人生正道。

    多形式预防毒品犯罪

    “这是我第一次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对我的触动很大。自2004年染上毒品以来,我先后戒了好多次都没有成功,这次庭审让我深感‘毒品猛于虎’的道理,吸毒贩毒,害人又害己,我要好好戒毒,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陵水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学员小陈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除了本次“送法进戒毒所”,陵水县禁毒办、公安、教育、文体、共青团、妇联、司法、民政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2017年11月以来,禁毒普法琼剧《回归》深入全县12个乡镇(林场)演出,实现了禁毒宣传全覆盖,让观众在观看节目的同时经历了一场禁毒宣传教育的洗礼,切实提高抵御毒品防范能力。

    “自2017年8月1日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秋冬攻势’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禁毒委的决策部署,形成了党政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发动、创新驱动的大禁毒工作格局。”陵水县委常委、县禁毒委副主任、县公安局长陈俊华表示。县禁毒委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强化“打、堵、收、整”,落实“管、教、奖、责”,确保“八严”工程全面奏效。

    据介绍,“秋冬攻势”期间,陵水县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38起,其中破获一起省级毒品目标案件,一起特大毒品案件等,刑拘毒品犯罪嫌疑人43名,完成率107.5%,缴获各类毒品443.17克,其中海洛因71.928克、甲基安非他明(冰毒)12.246克。

    与此同时,陵水县公检法多次召开毒品案件法律适用座谈会,专题研究涉毒案件侦办及法律条文适用问题。据统计,“秋冬攻势”期间,检察机关受理毒品案件30起,犯罪嫌疑人31人,受理公诉毒品案件31起,犯罪嫌疑人33人,法院受理毒品案件39起,39人。

    2016年4月,陵水县新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工程开工建设,2017年9月9日交付使用。目前,新建戒毒所已启动收戒收治工作。“秋冬攻势”期间,共收戒吸毒人员302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259名,完成率105%,治安拘留43人。

    “我们还对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秋冬攻势’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滞后的椰林派出所全体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并对工作不力的一名辅警进行辞退处理。”陵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禁毒办主任周始壮说。(邢东伟 翟小功)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