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禁毒条例》出台明年实施

2017年12月01日 15:36:36 来源: 中国禁毒网

图为会议现场

    中国禁毒网讯 12月1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禁毒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出租、转让生产经营场所用于化工、医药产品生产、储存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相关信息。

    近年来,制毒物品和制毒犯罪在山东暗流涌动。27种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在山东全部涉及,纳入管控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近2.1万多家,年均流通量居全国首位。不少制毒分子为逃避打击、降低制毒成本和长途运输风险,往往选择在山东租赁或架设设备、厂房,从事制毒物品犯罪,制毒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制贩毒网络层叠交织。

    为加强对毒品和制毒物品的管制,山东省立法规定,企业或者个人将生产经营场所、反应釜等设施设备出租或者转让给他人,用于化工、医药产品生产、储存的,应在出租或者转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或者受让企业名称、承租人或受让人个人信息、出租期限、转让时间以及场所、设施设备的主要用途等信息报告公安机关。

    据悉,《山东省禁毒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山东省禁毒条例正式文本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