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史上最大涉毒案宣判24人获刑

2017年10月16日 09:52:57 来源: 中国禁毒网

    中国禁毒网讯 10月12日至13日,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分赴吉安市多处看守所,宣判一起公安部督办的数量达3吨的特大涉毒案件。被告人郑威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周观送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罗运生、张惠雄、卢远峰、朱寅锋、赖坤鹏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胡正日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杨明华、罗娘球、王小龙、赖松军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黄佛城、江慈思、曾凡、胡建业、刘进强、何开盛、王鹏、卢斌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刘凯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伍凌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文斌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刘某帅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2015年7月,被告人郑威组织多名同案被告人先后在广东省兴宁市及江西省铜鼓县排埠镇、三都镇等地9次制造氯胺酮(俗称“k粉”),数量累计达3107余千克。被告人郑威将在江西铜鼓县制出的氯胺酮运回广东途中,多次贩卖共计80余千克毒品给吉安的被告人胡正日。被告人胡正日购得氯胺酮后,伙同被告人王鹏、刘凯将氯胺酮贩卖给王文斌、卢斌、周某、“阿超”、“飞龙”、“石子眼”、万某等人。被告人卢斌购买1400克氯胺酮后,贩卖600克给李睿、800克给伍凌。被告人刘帅向周金勇购买600克氯胺酮。王文斌、伍凌、刘某帅将购买的氯胺酮先后多次在吉州区的KTV包房内贩卖。郑威归案后,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威组织运输、制造毒品氯胺酮3107余千克,贩卖毒品氯胺酮80余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告人周观送组织制造毒品氯胺酮余600余千克。在制造毒品犯罪中,被告人郑威、周观送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罗运生、张惠雄、卢远峰、罗娘球、胡建业、赖坤鹏、朱寅锋、王小龙、曾凡、刘进强、杨明华、黄佛城、江慈思、赖松军、何开盛参与和协助制造毒品,在制造毒品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正日在贩卖毒品过程中,指使被告人王鹏、刘凯贩卖毒品,系贩卖毒品的主犯;被告人王鹏、刘凯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郑威虽协助司法机关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江西禁毒总队)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