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上的遗留物引出毒品大案
“汉兰达”往县城方向驶了约10公里,到一个拐弯处时,前方发生交通事故,几辆大货车把路面全堵满了。汉兰达在一辆大货车后刚停下,3辆轿车分别在其左右和后方将其夹住。
车一停下,民警迅速跳下车,将越野车包围住。一拉车门,门已被锁死。2名民警立即用事先准备的大铁锤,砸碎两侧车窗玻璃,迅速将驾驶员及副驾驶座上的人控制住。
吴某还在副驾驶座上酣睡,被民警控制时,他才睁开眼,迷迷糊糊地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民警搜查发现,副驾驶座的脚垫上的布袋子里装着7块疑似海洛因物体,后经称量为2471.69克。驾驶座与副驾驶座之间的储物箱的盖子一直开着,里面放着一支仿六四式手枪,枪里装了4发子弹,子弹已上膛!
抓获吴某及“阿七”后,根据初步审讯掌握的情况,参战人员兵分两路,一组赶往天等抓捕毒品上家;另一组赶到县城某小区,搜查吴某租住的房子。在吴某的房子里,民警查获冰毒一包,净重763.14克,还搜出气枪1支、子弹64发及吸毒工具等。
加油站里发现疑点
两地民警联手伏击
吴某及“阿七”的供述,印证了禁毒大队前期侦查掌握的情况。
吴某到天等县走亲戚时认识了苏某,两人几次接触后就把话题切入到毒品买卖上来。今年2月底,吴某叫苏某帮联系卖家,他要做一桩大生意。
3月10日下午,苏某打来电话,说货已经找到。吴某带上70万元现金,叫“阿七”帮开车,连夜赶了过去。次日凌晨2时到达天等县时,苏某已提前在加油站等候。苏某带着两人来到一个村子外后,独自摸黑进村,然后提着一个装着7块海洛因的白色布袋出来,交给吴某。
掌握了苏某的基本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天等县。赶到天等县城后,4名民警在一座加油站作简单休整,突然发现一辆与李桂达的车牌相同的黑色丰田轿车从加油站驶出。
根据侦查掌握的情况,苏某今天应该待在家里。在没有确定他是否在车上的情况下贸然采取行动,可能会打草惊蛇。眼看嫌疑车就要从视线中消失,民警果断决定追上那辆嫌疑车。超车时,民警发现对方车上只有一个人,正是苏某。
当时地形复杂,凭一辆车截住嫌疑人的车并将人抓获,难度很大。正当民警商量着该用什么计策时,嫌疑车突然超车,把民警的车抛在了后面。
“紧跟住它,到隆安县小林镇高速公路入口处再动手!”民警立即拨通隆安县公安局小林派出所所长电话,请求对方派警力到高速公路入口处,协助拦截。
半个小时后,苏某的车和民警的车一前一后来到小林镇高速公路入口处。苏某的车一进入排队通道,小林派出所几名全副武装的民警突然从收费亭里冲出来,将车拦住,紧跟着的灵山民警快速跳下车,扑上前来,打开车门,将苏某抓获。记者 莫水土 通讯员 李 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