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个月218人因吸毒被注销驾照

2017年08月02日 08:18:44 来源: 济南时报

    毒驾猛于虎!英国一项研究表明,司机喝酒后比平时反应慢12%,“毒驾”则要迟钝21%。因毒驾被查,以及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要被依法注销驾驶资格。

    7月28日,记者从山东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仅仅6月份,全省就有218名驾驶人因为毒驾或者毒瘾未戒除被注销驾驶资格。从地域上看,218人分布在13个地市,其中淄博、烟台、莱芜各1人,德州2人,济南、枣庄各5人,日照6人,威海、泰安各8人,东营9人,潍坊12人,济宁20人,临沂被注销人数最多有140人。

    根据相关规定,涉毒驾驶人在戒除毒瘾满3年后,可以报名考驾照。因毒驾被注销的,无需再参加培训,考试合格后即可重新获得驾照。

    虽然毒驾的危害堪比酒驾,但它并没有像醉驾一样写进刑法,对其处罚只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未发生肇事的,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对吸毒行为本身进行处罚,处罚较轻,很难起到警醒作用。

    鉴于此,多年以来相关专家一直在呼吁“毒驾入刑”,但至今并未取得实质进展。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