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眼中的未成年运毒者

2017年05月24日 14:29:42 来源: 新疆法制报

    18岁,人生重要的分界点:正式成为国家公民,不再享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拥有成年人享有的任何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8岁,多数人进入象牙塔深造,可有的人却因运输毒品只能在监狱里度过,细究原委,引人深思。

    将入狱的孩子

    5月16日,马明(化名)接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他实施犯罪时刚满16岁,接到判决书时刚满17岁,正值青春年华却要开始服刑,真让人惋惜。”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杨春说。

    令杨春惋惜的,还有汪洋(化名)和唐宁(化名),两人同样因已满17岁未满18岁运输毒品,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17年4月至5月间,我们连续审理了3起未成年人运输毒品的案件。”5月22日,杨春介绍,该院每年都会审理3到4起未成年人运输毒品案。

    赚钱快的诱惑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马明运输的毒品重920克,汪洋运输的毒品重360克,唐宁运输的毒品重317.10克。其中,马明运输的毒品含量高达60%。

    “他们有的将毒品放在背包里,有的将毒品藏到高跟鞋里,最危险的是用身体来运输毒品。”杨春说,毒贩给这些孩子一次3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报酬,且都是货到付款,“可以说是高风险低回报,但他们还是被诱惑了。”杨春介绍,这些孩子都想赚钱快,其中还有一个孩子是为了还赌债,这也给了毒贩可乘之机。

    很无力的家庭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杨春联系了孩子们的家长,发现三个孩子的家庭生活都十分贫困。

    “两个孩子的父母都患有重病,另一个孩子属于单亲家庭。”杨春说,父母无力监管,导致孩子们很早辍学,接触到社会上的闲杂人员后,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有的甚至染上了赌博,这些都是导致他们走上了运输毒品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由于三人都是未成年,他们的父母也无力到庭参加诉讼,最后,法院只得为三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出庭。“在庭审阶段,法官详细地为他们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这时他们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杨春说,在此之前,他们大多没有认识到运输毒品的严重性,即便有淡薄的法律意识,也心存侥幸。

    案件审结,三人开始服刑,杨春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缺失家庭教育是这些未成年运毒者的一大共性,所以我想,一方面我们要提醒家长们重视未成年人的监护,同时,社会组织以及相关单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应多关注辍学未成年人,避免他们走上歧途。”(记者张秀 通讯员杨春报道)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