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子充当人质 助老乡贩买毒品

2017年05月24日 08:39:14 来源: 法制网

    未满18岁的女被告人覃某某本是花季年华,但是为了帮助老乡贩卖毒品,竟单刀赴会亲自到买家充当人质,最终因其居间介绍促成毒品交易。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检察院以覃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7月,湖南龙山籍被告人覃某某,因为吸毒认识了在浙江衢州贩卖毒品的黄某(另案处理)。2016年7月,覃某某的老乡胡某某(另案处理)欲把毒品贩卖给黄某,但双方因为定金问题未完成交易。之后,胡某某请被告人覃某某帮助联系黄某,并许诺交易成功将给予覃某某3000元报酬。覃某某为了获得报酬,出面作为中间担保人,主动到黄某位于衢州柯城区一出租房中充当“人质”。黄某见到“人质”覃某某之后,将一笔定金通过微信支付给胡某某,后胡某某将500克的冰毒送至黄某住处,完成交易之后与覃某某一同离开。

    开化县检察院审理认为:1998年8月出生的被告人覃某某,犯罪时虽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是其受贩毒者胡某某委托为双方居间介绍,充当毒品交易“人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47条之规定,故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吕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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