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19岁小学文化少女为吸毒自愿给毒贩子做"人质"

2017年05月24日 08:39:13 来源: 正义网

    1998年8月出生的犯罪嫌疑人覃某某,本是花季年华,但是,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覃某某自2016年3月迷上吸毒,就因吸毒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近日,覃某某因充当毒品交易“掮客”,被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7月上旬,湖南省龙山县籍的被告人覃某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在衢州贩卖毒品的黄某(另案处理),黄某听说覃某某的老乡胡某某(另案处理)手中有冰毒买,便请覃某某帮助联系胡某某。覃某某明知黄某向胡某某进购毒品,仍主动联系胡某某,并将胡某某的微信号告知黄某,让其双发自行谈判。在谈判的过程中,胡某某要求黄某交一笔定金,黄某怕定金交了之后拿不到毒品,最终双方因为定金问题毒品买卖未成交。

    同年7月中旬,胡某某为了和黄某做成毒品交易,请被告人覃某某帮助联系黄某,并许诺交易成功将给予覃某某报酬。覃某某为了获得报酬,出面作为中间担保人,主动到黄某位于衢州柯城区一出租房中充当“人质”。黄某见到“人质”覃某某之后,将一笔定金通过微信支付给胡某某,后胡某某将500克的冰毒送至黄某住处,完成交易之后与覃某某一同离开。交易后覃某某从胡某某处非法获利3000元。

    2016年1月,被告人覃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7年2月,该案移送开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开化县检察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某犯罪时虽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是其违法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购毒者黄某以贩卖为目的,同时受贩毒者胡某某委托为双方居间介绍,充当毒品交易“掮客”,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47条之规定,以被告人覃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通讯员 吕晓土)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