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疏于监管,苏州一小伙辍学后恋上吸毒

2017年05月11日 15:10:16 来源: 现代快报

    近日,江苏昆山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被告人晓良因犯贩卖毒品罪,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两罪并罚,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晓良之所以会如此,其父母要负不小的责任,父母管教不到位,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晓良在3岁时因为意外,双臂及脸部均有不同程度的烫伤,故他从记事起便对自己的身体、外貌存在隐隐的自卑心理,这种心态一直伴随其长大。初中毕业后,晓良在某中专职校继续读书,半个学期后因其在校表现较差被学校勒令退学,之后便一直辍学在家。晓良父母忙于工作,对晓良亦疏于管教,一味放任。

    晓良家庭经济状况良好,退学后的晓良在2015年1月至6月单独一人居住在其父母购置的另一处房产内。期间由于失去父母的监督,晓良整日无所事事,沉溺于网络中,逐渐受到不良思想的蛊惑。

    晓良通过QQ群,从结识的陌生人处购买大麻,这些均从境外邮寄至国内。晓良在独居处所一次次贪恋于吸食毒品神经麻痹而制造出的“快乐”和“愉悦”的感官刺激中,逐渐成为“瘾君子”。同时,为了满足自己的吸食需求,晓良加入了贩毒的行列当中,以贩养吸。晓良通过微信这个网络社交软件向他人销售毒品,并利用快递运输这个渠道进行毒品的贩卖,容留他人在其独居处所进行吸毒,继而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走远。

    承办法官提醒,青少年自控力较弱,一旦受到外界不良群体的影响,很难抵制诱惑盲目跟从。本案中,晓良之所以犯罪,主要原因是其法律意识淡薄,父母管教不到位,家庭教育严重缺失。晓良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晓良犯罪主要发生在其独居、远离家庭监管的半年期间。(通讯员 林雅芳 记者 何洁)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