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开房吸毒 法官轻判盼回头

2016年11月07日 08:48:58 来源: 广西新闻网

    为了能与朋友一起吸食毒品,16岁的少年小周竟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房吸毒。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周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2016年3月27日晚8时许,未成年人小周为了能找个安静的地方吸毒,竟然向他人借来身份证后带着同样是未成年的小许、小蒙(该二人均另案处理)一同到百色市右江区东合二路的某宾馆内登记入住并支付了房费。当天晚上,小周及小许、小蒙就在该房内吸食了毒品。次日0时,公安民警在该房内将小周及小许、小蒙三人抓获。经现场尿检,三人的尿检结果均呈阳性。

    该案主审法官在接到该案后,亲自前往小周所住的社区了解小周的基本情况。在调查中,小周的母亲李某认为小周系初犯,只因受到社会上的不良诱惑,才去接触毒品,向法官提出希望能够给小周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小周所在社区委员及小周的邻居也均认为小周是未成年人,本质不坏,是受社会上不良青年的影响,才走上犯罪道路。如能缓刑回到家中接受改造,不会对社会和群众造成不利影响。

    小周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为两名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并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小周生理和心理尚未成熟,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差,法院对其宣判缓刑,希望他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遵纪守法。(通讯员 罗凌方)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