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通报毒品犯罪十大案例:吸毒致精神障碍杀害女儿
三、陈海翔贩卖毒品案
——利用网络贩卖毒品犯罪
(一)基本案情:2015年七、八月间,被告人陈海翔采用在其建立的QQ群内发布贩卖毒品信息,然后通过快递邮寄毒品、支付宝转账支付毒资的方式,先后2次向魏银根贩卖毒品,计贩卖甲基苯丙胺约11克。后陈海翔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住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92.09克。
(二)裁判结果: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6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海翔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克,又被查获甲基苯丙胺92.09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四、顾亚东贩卖毒品案
——累犯、毒品再犯、在监外执行和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犯罪分子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顾亚东患有病毒性肝炎等疾病。2011年12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天宁法院判刑2年6个月,后因病于2013年4月26日被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顾亚东多次实施毒品犯罪并被判刑,均因身体原因导致公安机关和监狱无法对其收押、收监。2014年7月至12月间,被告人顾亚东分别向陈海霞、魏平、马洁、季荣贵(均另案处理)等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281.2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3.46克、氯胺酮1.18克。
(二)裁判结果: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29日作出判决认为,被告人顾亚东明知毒品仍予以贩卖,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顾亚东因贩卖、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顾亚东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本案犯罪事实既有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的漏罪,又有新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五、张娟故意杀人案
——吸毒导致精神障碍杀害女儿构成故意杀人罪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娟的丈夫因贩毒入狱后,由张娟独自抚养女儿徐梓煊。张娟长期吸食毒品,导致自己曾多次出现幻觉,并因吸食毒品曾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4年8月11日,张娟骑电瓶车带其女儿徐梓煊离开暂住地外出,至海门市滨江街道大新村十组地段,用绳子将其女儿徐梓煊吊在王振康家养鸡棚外东北角的横梁上,致徐梓煊死亡。作案后张娟独自骑电瓶车离开现场返回暂住地。归案后,被告人张娟被发现怀孕,后自然流产。
(二)裁判结果: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