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误录为吸毒者,到底谁该负责?

2016年06月14日 09:06:28 来源: 中国江苏网

    2016年5月2日,四川宜宾县泥溪镇20岁小伙刘松随老板出发前往广元工地,在成都火车北站转车时,小伙突遭到持枪特警盘查,还称他是吸毒者。原来,因警方一次“误录入”,刘松被当成了吸毒违法者。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交涉,其“违法信息”仍无法消除。至今刘松出门时,除了携带身份证,还要带一张派出所开具的“非吸毒人员”情况说明。( 6月12日中国网)

    曾几何时,证明“你妈是你妈”让办事群众着实头疼。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成为摆在办事群众面前的一道难题。这不但让办事流程过于繁琐,而且容易造成有关部门推诿扯皮、消极懈怠的不良现象发生。然而近日,一则“小伙误录为吸毒者,坐火车时遭持枪特警盘查”的消息却再次引爆网民的眼球。面对由派出所失误造成的闹剧,笔者不禁要说:小伙误录为吸毒者,到底谁该负责?

    众所周知,中国公民都有在出生地进行户籍登记的义务。而户籍登记一般由当地派出所负责。然而,就是因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一个“小小失误”,导致了刘松被录入禁毒违法人员数据库。也正是这个“失误”,给当事人带来了诸多的不便。然而,时至今日,这个“失误”却依然没有予以更正,当事人只能在每次办事之时,比“正常人”多携带一张派出所出具的“清白证明”。如此拖沓,不仅给当事人办事平添了许多的障碍,同时也降低了有关部门在百姓心中的公信力。

    俗话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涉事派出所也承认是“工作上的失误”。但是,一个道歉就能掩盖该派出所办事流程混乱和出现如此低级失误的过失?如此粗心的派出所又何以对得起“立警为公”的重托?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小伙误录为吸毒者”事件反映出有关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改革的紧迫性。作为基层窗口单位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变通工作方式方法,只有保持对工作态度的绝对严谨,才能最大限度的为人民服务,才能避免“小伙误录为吸毒者”闹剧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