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通报8起专项整治典型问题:中学教师贩毒获刑15年
5.醴陵市白兔潭镇泉沅村万学华非法经营问题。
2012年9月至12月,万学华利用自家经营商店申领的POS机为他人非法套取现金共计3047705元,并收取“手续费”16700元。2013年10月,万学华被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3月,万学华被醴陵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6年1月,中共醴陵市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万学华开除党籍处分。
6.攸县国土局鸾山国土中心所钟三顾、鸾山镇人民政府钟芳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2006年3月,钟三顾、钟芳平、罗政华三人合伙在鸾山镇江边村投资(自称共投资45万,每人15万)兴办鸾山镇路口下半冲石料矿,并聘请钟三顾的弟弟钟三友为该矿的法人代表。2011年5月,远大水泥公司以99.8万元的价格收购路口下半冲石料矿。2011年11月,远大水泥公司向钟三顾支付矿山收购款70万元;2012年1月,向钟三顾支付矿山收购款19.8万元;2012年8月,向钟三顾支付矿山收购款10万元。钟三顾、钟芳平身为中共党员,在工作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2015年12月,中共攸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钟三顾、钟芳平党内警告处分。
7.荷塘区金山派出所副所长戴勇、民警陈昌贵介绍贿赂问题。
2014年4月,陈新桃等4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非法经营,被长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陈新桃通过他人找到陈昌贵夫妇帮忙办理取保候审和退赃。同年6月,陈昌贵夫妇请托戴勇帮忙,戴勇找到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制科科长潘民(已被长沙市纪委立案调查),潘民提出收取“协调费用”。陈昌贵夫妇两次将陈新桃及其他三人给的人民币35万元和32万元通过戴勇转交给潘民。7月底,长沙县公安局通知陈新桃缴纳100万元违法所得,陈新桃要求陈昌贵从其前期给付的款项中支出,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矛盾。8月6日,陈新桃另凑集100万元上缴长沙县公安局,并将情况告知潘民。潘民担心收钱一事败露,取保候审亦未办成,于是潘民分两次将收到的67万元全部退给戴勇,戴勇转退给陈新桃。2015年11月,中共荷塘区纪委、市公安局荷塘区分局党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陈昌贵、戴勇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
8.醴陵市市委办主任陈建球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08年至2012年间,陈建球向原醴陵市委书记谢清纯送礼9万元人民币和2.5万美元,其中个人送礼4万元人民币,公款送礼5万元人民币和2.5万美元。2016年5月,中共醴陵市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陈建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 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