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基金会信息公开公示办法(试行)

2016年04月25日 10:30:00 来源: 中国禁毒网

中国禁毒基金会信息公开公示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禁毒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基金会工作的透明度,保障捐赠人、受益人及基金会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中国禁毒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会遵循主动公开并及时准确、方便获取、规范有序的原则,披露应该公开的信息,但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三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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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