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国际合作

2016年04月19日 09:22:28 来源: 人民日报

    我国西南边境毗邻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的“金三角”地区,当前该地区是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罂粟种植面积虽较上世纪90年代高峰时期大幅下降,但所产海洛因仍主要贩入我国;同时,该地区合成毒品产量大幅增加,对我渗透不断加剧。

    中国政府历来坚持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坚持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积极参与、努力推动国际和区域禁毒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中方积极发挥地缘大国作用,引领各方多边与双边结合,缉毒执法、替代发展、人员培训等多措并举,不断丰富次区域禁毒合作内容,为解决“金三角”地区毒品问题作出不懈努力。

    ——深化和拓展次区域多边禁毒合作机制和双边禁毒合作机制,合作层次不断加深,领域不断拓展

    1993年,为在“金三角”地区及周边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开展更加有效的禁毒国际合作,遏制该地区的毒品蔓延和发展,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现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中心共同签署《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MOU)。

    1995年5月,第一届MOU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接纳越南和柬埔寨为签字国,并通过《北京宣言》和《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确定以联合国援助禁毒合作项目的形式开展区域合作。MOU机制是世界上较早成立的次区域禁毒合作机制,《次区域禁毒行动计划》是世界上第一个次区域禁毒合作行动计划。

    近年来,中国政府以负责任大国的态度,认真履行国际禁毒义务,在联合国三个禁毒国际公约及MOU机制框架下,与MOU各签约方通力协作,并肩作战。MOU伙伴关系行动计划开展20年来,中方始终积极支持、参与各项磋商和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框架下的项目实施,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在次区域执法和减少毒品需求等各类禁毒项目设计、更新、实施方面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主导和承办UNODC亚太地区中心组织的东南亚地区苯丙胺类毒品成瘾治疗康复、昆曼公路贩毒风险评估、湄公河毒品贩运形势评估调查等项目和研讨;我国政府对UNODC禁毒捐资额度从2007年前的每年4万美元增加至目前的每年100万美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次区域禁毒合作项目,以政治意愿和务实行动为MOU机制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

    双边层面,我国不断加强与老、缅、泰、越、柬等次区域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分别与老、缅、泰、越、柬中央禁毒部门开展定期双边会晤和经验交流,规划优先合作事项,涉毒情报交流和案件合作机制日趋成熟,边境禁毒执法合作取得务实进展,中老、中缅、中越已建成8个边境联络官办公室并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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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