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禁毒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2016年04月19日 09:13:26 来源: 中国警察网

    新拳法:

    健法度 出重拳 严打毒品犯罪

    利剑斩毒祸,离不开法律体系的完善。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快禁毒立法步伐,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禁毒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健全,依法禁毒成为禁毒工作的指导方针。

    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它彰显了中国政府依法禁毒的决心。2011年6月26日,国务院《戒毒条例》开始施行,它首次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确立了中国戒毒工作的指导理念和发展方向。目前,中国国家层面形成了以刑法、禁毒法以及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为主体的禁毒法律法规体系,地方政府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为开展禁毒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为有力惩处毒品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

    利剑斩毒祸,更离不开严密高效的源头治理。中国禁毒部门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全面深化禁毒重点整治,健全完善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创新缉毒执法方式手段,严厉打击和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活动。

    近年来,中国禁毒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边境一线堵、内地二线查和交通要道、机场、车站、码头三线截的“三道防线”,形成了覆盖主要陆路、海路、空路、邮路的立体防控体系,有效提升了堵源截流工作能力。2015年以来,中国建立了“5·14”禁毒堵源截流专项机制,探索建立边境堵源截流数字化防控体系,深入开展边境毒品查缉行动,取得了显著战果。公安禁毒部门发挥禁毒战场排头兵和尖刀的作用,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制贩毒集团、网络和毒枭,完善多警种参战机制,组织开展了针对境外大毒枭的“拔钉子”行动、利用禁毒信息系统打击外流贩毒团伙的“天网行动”、以卫星遥感监测为主要手段的“天目铲毒”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惩处了一大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狠狠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把重点整治作为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重点整治指导意见,建立毒情预警机制和整治责任制度,挂牌整治了一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扭转了一些地方毒情严重的状况。通过加大外流贩毒和特殊群体涉毒问题的整治力度,仅2015年,全国就抓获外流贩毒人员3.89万名。运用卫星遥感技术连续开展“天目”系列铲毒行动,发现非法零星种植的罂粟被全部铲除,持续保持全国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基本禁绝的目标。深入开展娱乐场所涉毒问题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新理念: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国禁毒法明确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相关部委联合下发一系列规划,不断完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面向全民、青少年和高危人群开展禁毒教育,有效普及了禁毒知识和法律知识,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不断提高,参与禁毒工作的热情普遍高涨。

    公安、教育、民政、司法行政、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坚持将青少年、无业人员和特殊人群作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组织以6月“全民禁毒宣传月”为重点覆盖全年的禁毒宣传活动;深入开展“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与教育部共同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坚持课堂禁毒教学和校外禁毒实践相结合,建立百所全国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与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分别开展旨在保护青少年、职工和家庭的“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这些项目已成为该系统禁毒宣传教育的品牌栏目。目前,中国已经建立国家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基地9所,省级禁毒教育基地20多所、禁毒社会组织700多个、禁毒志愿者100多万名,每年新发现吸食海洛因人员增幅从2008年的13.7%降至2013年的6.6%。

    治理毒品问题,“人”是关键要素。针对毒品滥用问题给吸毒人员及其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全国各级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坚持主动打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减少毒品需求与遏制毒品供应并重,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医疗等手段治理毒品问题,通过创建吸毒人员动态帮救机制、建立戒毒康复新模式等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教育挽救了大量吸毒人员。全国先后涌现出云南开远“雨露社区”、贵州“阳光工程”等一批戒毒康复工作先进典型,积极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吸毒成瘾人员复吸和回归社会等难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路子。数据显示,近5年来,全国已建立自愿戒毒机构65个,年均门诊量90万人次;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2.7万个,禁毒专职社工2.7万人,兼职社工6.8万人,全国累计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95万人次、戒断毒瘾3年以上人员已达到120多万名;设立维持治疗门诊770个,在治吸毒人员17.1万人次,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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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