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共担 合作共赢——中国禁毒国际合作成绩斐然

2016年04月18日 09:02:41 来源: 中国禁毒网

    ——禁毒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不断务实深入,跨国跨区域执法合作能力得到提高,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取得更大突破

    近20年来,中国与世界各国在禁毒执法领域的合作已由过去简单的情报线索传递发展到情报交流实时化、联合侦查无缝化、执法领域多样化,并经常性地开展证据交换、联合审讯、递解人犯等司法协助活动,打击跨国毒品犯罪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中国禁毒执法部门与美国、澳大利亚、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等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禁毒执法部门联合成功破获了“7·28” 案件(与缅甸合作,1999年)、“3·30”案件(与美国、缅甸、泰国合作,2002年)、“125”案件(与美国、印度合作,2003年)、“9·2”案件(与菲律宾合作,2004年)、“3·15”案件(与泰国合作,2004年)、“5·12”案件(与马来西亚合作,2005年)、“11·02”案件(与缅甸、老挝、泰国合作,2005年)、“0303”案件(与美国、加拿大合作,2007年)、“10·24”案件(与缅甸合作,2009年)、“11·30”案件(与澳大利亚合作,2012年)、“3·19”案件(与老挝合作,2013年)、“11·22”案件(与印尼合作,2014年)、“11·09”案件(与巴基斯坦合作,2015年)等一大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国制贩、走私毒品大案,抓获了谭晓林、刘招华、韩永万、邵春天、蔡爱山、李文华等上百名境内外大毒枭。

    2012年,中国“10·5”专案组经过10个多月艰苦努力,查清了湄公河中国货船遇袭案全部案情,抓获了主要案犯,彻底摧毁糯康武装贩毒集团。专案期间,中国与老挝、缅甸、泰国警方跨境联合办案、抓捕,并在联合审讯、调查取证和外国证人来华出庭等方面开展了务实执法、司法合作,确保该案顺利起诉、审判。该案的成功侦破彰显了我国法律的尊严,也为四国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机制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此外,中国禁毒执法部门与缅甸、老挝、越南等邻国联合设立8个边境禁毒联络官办公室,每年开展数十次边境联合扫毒行动。积极发起、参与“中老缅泰打击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平安航道’联合行动”、“中越边境联合扫毒行动”、“中塔(吉克)联合扫毒行动”等跨国禁毒执法专项行动;并与巴基斯坦、阿富汗、哈萨克斯坦、美国等国家执法部门成功开展跨国控制下交付行动数十次,有力遏制境外毒品向我渗透。

    ——应对国际禁毒领域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积极为国际禁毒事业作出务实贡献

    针对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不断蔓延的新情况,中国政府及时应对,加强法律政策和对策研究。2001年起中国即对氯胺酮予以管制,2005年列为一类精神药物严格管制;2010年以来,及时将国际社会反映突出的四甲基甲卡西酮(喵喵)等13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相继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2015年10月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次性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并调整了列管机制和标准。同时,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执法打击,严密防范非法制造、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违法犯罪活动,与有关国家密切配合破获“灿禾”(张磊)案件、“张正波”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严厉惩治非法制造、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不法分子,以负责任的态度对解决这一国际禁毒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作出积极贡献。

    多年来,中国积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国际管制工作,与50余个国家主管部门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积极参与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全球易制毒化学品管制行动;与周边国家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品种、重点国家出口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国际核查力度,积极开展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对策研究和实践。2005年以来,通过严密查缉共缴获2.3万余吨易制毒化学品和非列管化学品,通过国际核查共阻止2.05万吨易制毒化学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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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