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司机”再证网约车需监管而非禁止
据新华社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近日联合多部门约谈滴滴等5家网络约租车平台,通报了网约车平台管理存在的五个问题。据通报,深圳目前网络约租车驾驶员招录普遍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据深圳公安部门排查,部分网约车驾驶员存在吸毒、精神病、违法乱纪等问题。
这样的排查结果令人吃惊。虽然1425名吸毒前科人员与166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两者很可能存在着交集,数量并没有这么大。但对应到具体的乘客身上,他们很可能都意味着安全的隐患。如果站在单个乘客的角度,他们显然都不希望自己遇到任何有吸毒前科或犯罪前科的司机。更不用说,其中还有着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站在这样的角度来评价,对网络约租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排查,并发现其中的问题,确实存在必要。
但是我觉得,对于“前科司机”现象,仍不宜放大与拔高,更不宜上纲上线来解读。不错,动辄上千很可能有着前科的网约车司机,确实令人忧虑,但整个深圳的网约车总数却在几十万辆,如此来比较,这些“前科司机”所占的比例,就微乎其微了。从另一个层面来观察,作为正在发展的新生事物,网约车中出现一定的不和谐现象,或许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社会规律使然。
真正应该重视的,是此种监管的漏失为什么会出现?首先这当然是网约车运营平台的监管之失。必须承认,尽管因为快捷实惠,网约车行业蓬勃发展,但仍整体上处于某种粗放状态之中。因为粗放,所以难免就会出现种种瑕疵。但倘若深入来观察就会发现,最大的缘由仍然在于此种监管是单一的。换言之,倘若公安部门的相关数据库能和网约车平台相连,那么在对网约车司机的选择上,平台方此种把关不严的结果,当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消弭。
这是不难得出的结论:如果说,深圳公安部门对“前科司机”的排查结果是某种提醒,那么它再次证明的不过是,对网约车需要深度规范,而不是一个简单的禁止了事。毕竟,网约车是蓬勃发展的潮流,不可阻挡;即便是“前科司机”,他们在重新走上社会之后,也需要谋生,而不能对他们关上就业的大门。如何在社会发展趋势、乘客安全、网约车司机就业权的保证间达到平衡,仅仅依靠网约车运营平台是不够的,这是一个更大的管理话题。
出租车市场的改革该怎样深化?有一个方向应当是笃定无误的,那就是让出租车的运营遵从常识,让出租车运营拥有更多的市场属性,并尊重乘客快捷安全方便出行的需求,对网约车的管理,也应当包含在这个大范畴里。就在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在记者会上表示,私家车可否加入网约车、提供营运服务,相关的管理文件中将做出规范。我们期待这样的规范尽快出台,既去除乘客对“前科司机”的担忧,也保证每个人的正当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