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5名专车司机有吸毒前科”倒逼毒驾入刑

2016年03月31日 08:28:05 来源: 人民网-观点频道

    据深圳公安部门排查,部分网约车驾驶员存在吸毒、精神病、违法乱纪等问题,一些被注销驾驶证的“毒驾”人员,使用已注销的驾驶证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经初步排查,深圳市网约车驾驶员中发现有吸毒前科人员1425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名、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661名。(3月30日《新快报》)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全国累计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到322.9万人,这个数据令人触目惊心。再者,吸毒人员呈合成毒品化、低龄化趋势,表明我国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随着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车的迅猛增长,毒驾现象日益突出,成为继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之后的又一“马路杀手”,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此语境下,深圳查出有1425名吸毒前科人员在开网约车,暴露出的不仅是网约车乱象,应引起全社会警惕。

    不可否认,相比醉酒行为,毒驾更可怕。据相关的科研成果表明,酒后驾车人的反应能力比正常人滞后12%,而吸食毒品后驾驶则滞后21%,所以毒驾的后果远比醉驾更为严重。问题是,现在对于毒驾处罚较轻,刑法处罚则是空白。鉴于此,2015年7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禁毒条例》草案,其中,新增规定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实施系列严格“禁令”:如吸毒后驾车被查获的将被取消驾照,三年内有吸毒行为的不得申领驾照等。然而,深圳查出1425名网约车司机有吸毒前科,表明《广东省禁毒条例》未能得到较好落实。

    从法理上分析,毒驾属于主观故意、明知故犯,对危险结果采取放任态度,就是间接故意危害他人。鉴于此,2014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人大常委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建议将“毒驾入刑”,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进一步填补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之外的法律空缺,解决罪行与罚则不相适应的问题,体现法制的进步,也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遗憾的是,这个建议未被采纳。

    可见,深圳查出1425名网约车司机有吸毒前科,倒逼毒驾入刑。必须厘清的是,建议增加“毒驾入刑”的法律条款,即毒驾就是犯罪,并非是提倡法律责众,多送一些人进监狱。立法重典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其根本目的在于规范司机驾驶行为,警戒大家要依法行车;也是在用最严厉的方式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崇尚健康生活方式,自觉远离毒品,避免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既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对自己生命的珍视。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