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明星吸毒:当前社会对艺人太宽松

2016年03月03日 08:57:29 来源: 新京报

    ★焦点1

    “压力大寻找灵感是涉毒一种托辞”

    明星有多少人涉毒?日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2015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我国现有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达234.5万名,明星和公职人员等吸毒占比0.4%。

    去年11月,国家禁毒办在北京召开《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新闻通气会。国家禁毒办副主任李宪辉表示,明星吸毒原因与该群体有其特殊性有关——演艺界人员平时要拍戏,还要不断跑片场,工作量极大,为了保持状态,有人就选择吸毒。还有些摇滚歌星,如果不吸毒,他们就兴奋不起来:“明星群体有个不太好的亚文化,就是当别人在吸毒,你不吸就待不住。”

    昨日,王兴东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并不是所谓的明星需要寻求“创作灵感”,“演员的创作灵感来自于生活,而且傅艺伟近年来也很少演戏了。”在王兴东看来,缺乏信仰、精神空虚才是吸毒的根本原因,“很多人小时候就没有培养起完整的信仰,导致内心麻木、空虚,寻求刺激。”

    曹可凡则表示,过去和现在被揭露出来的艺人吸毒案例,大多以自己压力大、寻找创作灵感为托辞,实际上每一个行业的人压力都很大,每一个工作的人都需要灵感,如果以这个为托辞的话,显然没有说服力。

    曹可凡在谈到艺人吸毒屡禁不止现象时表示,主要原因是艺人们太空虚了,收入也不错,但是缺乏精神追求,当人缺乏这种追求的时候,可能就会坠入到另外一个深渊当中了。

    “不管是第一次吸毒还是复吸,想要彻底戒掉毒瘾都要下大工夫。”王兴东说。

    ★焦点2

    “可将禁止涉毒写入演艺合约 后果自负”

    曹可凡套用了电影《老炮儿》里的台词来讲述艺人吸毒现象,“要有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行各业都要有规矩。他列举台湾地区对艺人的一些“规矩”:别说是吸毒,只要有私德问题,譬如发现有第三者了,马上就没有节目邀请他们去了。“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对艺人们太宽松了。”

    2014年10月,媒体公布了广电总局出台关于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要求,其中提到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这份关于“劣迹”艺人的规定也成为业内具体指向涉毒明星的一份“禁令”。

    广电总局对于劣迹艺人的“禁播”,以及前述《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这些举措相继出台,对明星涉毒起到了一定威慑作用。

    但此前也有人认为,如此做法使得剧组和其他主创都受到了“牵连”。

    对此,王兴东表示,“这种(禁播)方式可以让剧组在和演员签约的时候就把禁止涉毒的事情写到合约里,一旦剧组开机之后发现你吸毒,那你就要承担剧组损失。”

    全国政协委员冯远和叶少兰表示,明星是公众人物,本身自律要求就应该很高。不仅在中国,全世界明星都一样。相应的惩戒也是对社会负责任。同时,冯远称,制裁是必要的,但一段时间内如果他们真心悔改,也可以再给他们机会。“(惩罚)是为了帮助、教育他们,不是说要一棍子打死。”

    曹可凡也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律为标准,也不能因为他是明星多判了,判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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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