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网聊贩毒快递运毒 聊天记录和快递单成证据

2016年02月23日 11:10:16 来源: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网聊贩毒 快递运毒

    聊天记录和快递单成定罪关键证据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吴漩漩

    柳州市20多岁的男青年韦某原本靠网络游戏代练赚钱,却误入歧途,通过网络聊天工具贩卖毒品。昨日,记者从城中区人民法院获悉,韦某犯贩毒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

    女嫌犯检举贩毒网络

    2014年11月,北京市警方在一次抓捕行动中抓获贩毒嫌疑人罗某。2015年4月,罗某在看守所中向警方检举称,她通过一个QQ群中结识柳州市一名男子,该男子通过快递方式贩卖毒品。接到线索后,柳州市警方立刻对嫌疑男子展开调查,2015年5月6日,嫌疑男子韦某在柳州市城中区的家中被警方抓获归案,在其家中查获毒品50余克,并发现有发往外地的快递单。

    2015年12月28日,韦某涉嫌贩毒在城中区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山东省即墨市的国某通过QQ聊天工具在网上与韦某取得联系,购买毒品“冰毒”。之后,韦某以快递邮寄的方式按照国某提供的地址将毒品夹杂在茶叶中邮寄到了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某村,当国某在收取快递时,被即墨市警方当场抓获,国某供述,他通过QQ聊天工具认识了柳州市的一名男子,该男子将毒品贩卖给他,经过指认,国某供述该男子正是韦某。

    对于指控有异议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韦某刑事责任,并给出判处韦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的量刑建议。

    对于上述指控,韦某当庭表示异议。韦某称,他没有贩卖毒品,平时靠代替他人玩网络游戏赚钱,他也不认识国某,他的行为应属非法持有毒品罪。而韦某的辩护人也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有异议。辩护人认为,指控韦某犯贩卖毒品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要形成证据链必须要有快递单,而快递单上的签名是否是韦某所签,缺乏有效证据证实。辩护人也认为韦某应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而公诉机关则指出,涉案快递单系从韦某家中的卧室搜出的,也有证据证实公安机关通过快递单号查获国某手中的毒品,而韦某和国某于2015年5月4日的聊天记录,也证实他们通过QQ进行毒品交易的行为,现有证据已可证实韦、国二人通过网络进行毒品交易的行为。

    庭审最后,韦某表示,自己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庭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他的母亲患有重病,恳请法庭给予从轻处罚,让其有机会照顾母亲。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韦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仍出卖给他人,涉案的毒品甲基苯丙胺达70.88克、地西泮0.2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针对韦某自认自己是非法持有毒品,拒不承认贩毒。法院经审查查明,国某与韦某多次通过QQ软件进行视频聊天,且二人的微信聊天、QQ聊天记录,韦某与快递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均有国某接收毒品的地址与联系电话、购买的毒品称量照片、快递毒品的单号,上述内容亦与国某的证言、辨认笔录,从国某处扣缴的快递单单号、毒品重量等证据均能相互印证,以上证据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实韦某贩卖毒品给国某的事实。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目前,韦某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