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三问,让毒品远离生活——来自广东、贵州的调研与思考
病残人员如何治?
◆在戒毒所、拘留所附近设立“公卫合作”医院
2015年12月20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老李正在与同房的三个病人玩扑克打发时间。他们都是患有艾滋病的吸毒人员,被收治在戒毒康复医院,每日必须在民警的陪同下接受治疗。
一直以来,对病残特殊吸毒人员的收治收戒,都是“老大难”问题,其关键在于病残吸毒人员随时可能发病,甚至出现生命危险,而大型医院一般距离戒毒所较远,送治时间长,有执法风险。
“很长一段时间,患有艾滋病、肺结核等传染病和高血压等疾病的病残特殊吸毒人员流落社会,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勒索、盗抢群众财物,是严重的社会治安隐患。”中山市禁毒委主任、公安局局长谭培安介绍,为此,他们采取“政府出钱、公安管理、卫生部门负责专业治疗”的模式,对病残特殊吸毒人员实行集中救治、统一管理,特别是在靠近戒毒所、拘留所的地方设立“公卫合作”医院,就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
对于中山市的创新举措, 2015年5月,广东省禁毒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广东21个地市都要至少建设或改造一处病残特殊吸毒人员收治场所。
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也是贵州省近年来的重点调研课题。目前,贵州省共建有特殊病关爱医院(特殊病监区)26所,在建19所,累计收治病残吸毒人员6600余人。
禁毒战争如何赢?
◆系统工程,全民战争,离不开全社会的帮扶
“当前,涉毒案件呈现低龄化、智能化、身份虚拟化、打击成本高等多个特点。”贵州六盘水市禁毒部门负责人介绍,年轻人对网络依赖程度高,多利用网络虚拟身份,通过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特别是网络打破了时空限制,涉毒团伙可能遍布各地。这些使得网络涉毒案件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等问题。
对此,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只有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才能形成禁毒斗争的强大合力,坚决遏制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
如今,面对毒品犯罪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合成毒品定罪量刑标准、毒驾入刑等问题,大力推进禁毒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禁毒法律体系。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制定了禁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与此同时,“禁毒工作不能单单依靠公安机关进行打击,需要家庭、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全方位的参与才能更好推进禁毒工作。”邓建伟说。
贵阳市民政局社会化戒毒康复站,长期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吸毒人员强制戒毒后融入社会和融入家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今,它在以社区(乡、镇)为主体建立的戒毒康复站,按照“一办、两会、三中心”的模式进行设立帮扶组织,其中,一个戒毒康复办公室负责统筹以及跟踪服务,两会是禁毒志愿者协会和戒毒康复人员家委会,三中心即康复中心、帮扶中心和就业中心,构筑社会广泛参与的戒毒康复工作平台。
一所学校在禁毒方面能起到多大的效果?在贵阳市乌当区新九中学,毒品预防教育是学生的必修课,给家长写一封禁毒告诫信、召开禁毒主题班会、制作一份禁毒手抄报……5年来,该校师生和家长没有一人沾染过毒品,起到了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吸毒人员是特殊的病人。”贵阳花溪阳光妈妈志愿者协会会长黄永绂说,社会成员多帮助他们、接纳他们,他们就能早一点远离毒品,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