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11公斤冰毒 一毒贩被判决死刑
2015年12月04日 09:00:40
来源:
中国禁毒网
中国禁毒网讯 12月2日上午,珠海香洲公安分局侦办的周X等人的特大贩毒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做出终审裁定。周X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王X奋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11月29日19时许,珠海香洲公安分局民警在香洲区拱北夏湾某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周X、王X奋,从嫌疑人的出租房内搜出冰毒13袋(毛重10133克)、“麻古”毒品6包(3353克)、仿制手枪4支,“六四式”手枪子弹12发、人民币现金约90万。
根据警方调查,周X在中山市坦洲镇从毒贩处拿回约11公斤的冰毒,并指使王X奋把冰毒存放到某出租房,准备进行贩卖牟利。事后,周X指使王X奋将1公斤冰毒送到时X(另案处理)的住处。时X分三次将人民币30万元毒资通过王X奋的银行卡账号支付给周X。
2013年,珠海中院宣判后,周X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在2014年做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复核后,做出终审裁定。
在犯罪嫌疑人畏罪心理较重,对抗性较强的不利情况下,珠海香洲警方的侦查人员通过艰苦细致地调查取证,获取了嫌疑人大量的犯罪证据,重现了嫌疑人的犯罪过程。经过近三年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终将此案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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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