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1952年北京大规模禁毒行动

2015年11月06日 12:59:39 来源: 法制日报

    新中国成立之后,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决定在北京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禁毒行动,并于1951年12月10日发出了《关于查禁鸦片等毒品的布告》。

    1952年初,北京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禁毒运动宣传讲话材料。同年7月,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就禁毒宣传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同时还公布了根据政务院《通令》指定的《关于禁烟禁毒实施办法》。当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又发布了《关于运动中逮捕毒贩的具体规定》、《关于对毒贩的处理决定》及《肃毒运动中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纪律》等各项规定。随后,大规模禁毒行动在全市展开。

    这次禁毒行动打击的重点,是那些大量制贩毒品团伙的主犯、惯犯等。

    在存留下的相关资料中,北京市公安局南苑分局打击毒品犯罪情况有着较为详细的记载。

    1952年8月10日,南苑公安分局根据上级部署,召开了局务会议,成立了南苑公安分局禁烟禁毒登记处。

    登记处设在分局内,并抽派干部具体办理登记工作,要求吸食鸦片烟及其它毒品者到所在地区的公安派出所登记,限期戒除。8月17日,南苑区区委、区政府在南苑镇召开了全区各界代表2000余人参加的大会,并在会上宣讲了开展禁烟、禁毒的意义和党的方针政策。8月18日即开始办理制、运、贩毒分子登记工作。

    行动初期,虽有不少毒贩前来登记,但大部分毒贩特别是重大的或是解放后仍有活动的现行犯,则采取观望和抗拒的态度,不登记自首。有的怕被抓起来,怕被管制,不知道登记后如何处理;有的则试探性登记,避重就轻或假充烟民来登记,个别的还造谣污蔑人民政府禁烟、禁毒政策。

    针对上述情况,南苑公安分局总结了经验教训,并决定以南苑镇、小红门镇等6个重点地区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造成声势。

    8月底,南苑公安分局再次召开全区群众大会,公开依法逮捕了抗拒坦白登记的毒贩雷震环,并当场宣布了3名毒贩因彻底坦白、主动登记,不予处理的决定。

    南苑公安分局先后召开了群众大会、片会429次,与会群众42258人;积极分子座谈会166次,与会者5031人;吸食毒品者座谈会37次,702人参加;毒贩座谈会33次,678人参加,直接受到宣传教育的群众40669人,占全区人口的45%,平均每户有两人参加。

    通过宣传教育,有群众说:“外国人来到中国卖大烟就是来害我们中国人的,抽上了瘾连后代都没了!”还有人说:“这个禁毒号召太好了,过去没人管不知害了多少人。”

    另外,通过反复宣传政策,特别是结合实例在群众大会上宣布对坦白彻底、保证今后“洗手”者不予处理,而对抗拒登记者予以逮捕,促使那些有顾虑观望的毒贩坦白自首。

    从8月20日以后,毒贩登记日益增多。8月25日达到登记最高峰,有50人前来登记。

    其中,有不少毒贩坦白出重大犯罪事实。如毒贩李保林在座谈会上坦白了解放前夕贩运鸦片2000两;毒贩吴全义主动坦白了1952年私种鸦片贩卖的行为。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收到群众检举毒贩材料2695件(口头检举2395件,书面检举300件),检举毒贩675名。南苑镇居民李景龙一人就检举毒贩20名。

    一时间,毒贩成了在这场禁烟、禁毒斗争中的“过街老鼠”。

    在整个行动中,南苑公安分局遵照中央人民政府提出的禁烟、禁毒工作纪律,在毒犯登记工作中采取“来者不拒、不找不传”的办法,对登记者以不逼不追的方式,对待态度狡猾、拒绝坦白者给予登记,令其继续反省。

    截至1952年9月11日,全区共登记了制、运、贩毒分子468名,其中制毒者14名,贩卖、运输毒品者314名,种植鸦片者140名。在全区禁烟、禁毒和登记工作中,共收缴鸦片烟土11.9两,吗啡针剂1盒,海洛因1钱以及各种烟具32件。

    南苑公安分局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对于在禁烟、禁毒运动中被揭发或自动坦白的毒犯,在处理上采取严厉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实行打击少数,教育改造多数的政策,即:集体大量贩运者从严,个别少量贩运者从宽;主犯从严,从犯从宽;惯犯从严,偶犯从宽;国家工作人员从严,一般群众从宽;拒不坦白者从严,彻底坦白者从宽。

    根据上述政策原则,除逮捕了罪恶大、抗拒坦白登记的4名毒贩,对坦白不彻底的15名毒贩依法进行管制外,其余毒贩免予处理。对登记的吸食毒品者限期戒除,发给戒除烟毒介绍证,由本人具结自行戒除。对吸毒严重,需要医治戒除者,而确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由公安分局出具证明到公立医疗部门酌情减费或免费戒除,以达到彻底禁烟、禁毒之目的。(徐宗辉 王雷)

责任编辑: 柴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