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吸毒贩毒案激增引人忧思
重点院校博士生、贩毒、有期徒刑,三个词组合起来似乎格格不入,但这却真实地发生在郑飞(化名)身上。2015年6月,郑飞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介绍,2015年前十个月,该院共审结贩毒案件285起,其中贩卖大麻案15起;涉及大学生贩毒案6起,其中5起涉贩卖大麻。相较于过去每年0—1起的大学生贩毒案来说,2015年以来大学生贩毒案陡增,而大学生贩卖大麻案竟占到所有贩卖大麻案的三分之一。
大学生网络贩毒小幅攀升
2015年4月,郑飞通过网络聊天工具QQ联系到王东(化名),得知王东需要冰毒,便与王东约定时间地点见面交易。见面后,郑飞将用于自吸的0.44克冰毒以500元价格卖给了王东,交易完毕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缴获了交易的毒品以及联络工具手机。
多年来,毒品交易最常见的是经过熟人介绍购买,如今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了贩卖毒品尤其是年轻人贩卖毒品的重要工具,而网络的匿名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被发现的可能。江北区今年审结的其它5例大学生贩毒案件均是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如微信、陌陌、QQ等建立联系进而完成毒品交易的。
江北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肖学富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现在很多人通过网络搜索,输入“一起嗨”、“马儿”、“叶子”等具备特定指向性的隐晦的关键词来寻找毒品的购买渠道,持有毒品的人也会在此寻找有购买需求的人出售毒品,建立联系后也会用这些词代替毒品交谈,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监管难度。
少数大学生视吸食大麻为“时尚”
2015年1月,某艺术院校学生杨欣(化名)在接到黄某在“陌陌”上发来的求购大麻叶信息后,邀约某职业院校学生张磊(化名)共同前往江北区观音桥某KTV与黄某交易大麻。张磊按照杨欣的安排将黄某带至洗手间处,杨欣在此将净重15.04克的大麻以1700元价格贩卖给黄某,交易完毕后,被民警当场抓获。
江北法院今年审结的5起大学生贩卖大麻案共涉及6人,涉案大学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不同数额的罚金。
去年以来,宁财神、高虎、房祖名、柯震东等一批影视明星相继因为吸食大麻被抓,在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作为在年轻人中间有着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影视明星,他们的行为对年轻人的引导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些涉案大学生谈到,在他们的圈子里,吸食大麻感觉很时尚,你要不吸别人会觉得你与他们格格不入,会被冷落;而贩卖大麻更是会让自己觉得有成就感,有面子。
肖国富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众心理、对大麻危害以及对法律的认识不足是导致大学生吸食贩卖大麻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大学生开始吸食大麻是从朋友聚会开始的,很多人认为吸食大麻与吸烟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认为想戒就可以戒掉,吸一点、卖一点都没关系。殊不知,大麻有强烈的成瘾性,而且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国内媒体对大麻危害关注度不高
“吸食冰毒等新型毒品后,会严重影响人的中枢神经,吸食者无法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导致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的发生,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而吸食大麻引起的社会影响相对其它毒品要弱,所能引发关注的新闻点相对较少,所以大麻在国内媒体对于毒品犯罪的报道中较少提及”,肖学富在谈到媒体对吸贩大麻案件的报道时说。
记者多方了解到,在国内关于吸贩毒题材的影视剧中,极少出现关于吸贩大麻题材的作品。诸如《黑冰》等具备较大影响力的影视剧也大多是关于冰毒等新型毒品。
在大学生吸食贩卖大麻的众多原因中,媒体批判性关注度不足是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重庆市政协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以及互联网国际化的推进,民众越来越多地接触到国外对大麻不同的法律规定,国外影视作品中也会经常出现吸食大麻的场景,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年轻人对吸食大麻的认识。而在我国刑法中,大麻是被明确列入毒品行列而被禁止的。
程德安教授长期关注国外相关的法制新闻报道,他在谈到国内外媒体对大麻不同的报道时举例说,加拿大各大媒体也会不时报道大麻对年轻人的危害,加拿大国际广播台中文网对大麻的报道早已常态化,这类新闻在社会生活中出现频率很高,足以引起社会高度重视。
“而在国内,媒体对大麻报道频率偏低,没有形成报道的常态化。相对于对冰毒、海洛因等毒品长期关注,媒体对大麻的批判态度远远不够,并没有引起年轻人足够的警惕。相反,国内媒体却对某些国家大麻合法化的报道比较多”,程德安教授介绍说。
高校常态化禁毒教育刻不容缓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在思想上充分认识,才能在根本上扭转形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潘金贵认为减少大学生吸贩毒案的发生最根本的是从思想上引起重视。
潘金贵教授说,大学生吸贩毒案的发生,是教育危机的一种体现,首要责任在学校,很多高校漠视法制课的开设,忽视了法制教育的普及。高校应该采取更多方式,将常态化的禁毒教育落到实处,比如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通过案例的巡回宣讲,通过邀请刑事审判部门结合具体案例到学校进行审判、宣判等方式来让大学生认识到吸贩毒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同样,大学生贩毒案的增加也与高校内部的日常管理有关,贩毒分子渗透到高校内部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学校的日常管理出现了问题。高校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大学生吸贩毒的苗头和动向,从制度管理上杜绝大学生贩卖毒品的可能”,潘金贵教授最后谈到。法制网记者 吴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