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间山东审结毒品犯罪案件涨了6.6倍
多管齐下密织“防毒网”
强化教育,构筑全民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思想防线。
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有关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充分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相关单位要将宣传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在“国际禁毒日”走上街头,通过设置展板、发放禁毒宣传材料等形式扩大“国际禁毒日”的影响;政法机关可以与社区、企业、团体联合建立禁毒宣传岗,定期开展法制讲座,选聘部分群众为禁毒宣传员,对其进行培训后在所在小区、单位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也应有效提高公众抵制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浓厚的禁毒预防和打击氛围。
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治理。
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娱乐场所、复杂公共场所等地的检查、清理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并正确区分毒品犯罪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关系,不能简单以罚代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操纵毒品犯罪的幕后黑手,对屡教不改、重新犯罪、情节恶劣的,要依法突出打击重点、从重惩治,彰显司法威慑力,尤其是对与抢劫、抢夺、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型犯罪交织在一起、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减弱。另一方面,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初犯、偶犯、从犯、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从轻、减轻处罚,分化瓦解其所在的犯罪团伙,减少他们对社的会对抗。此外,公检法还可以召开座谈会商讨毒品犯罪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相关内容,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加强对涉毒高危群体的管理,从根本上杜绝毒品交易的发生。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戒毒工作的投入力度,有效改善戒毒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帮助吸毒人员脱瘾的效率;社区等基层组织应及时了解吸毒人员的思想动态,以成功戒毒的典型事例来增强其自身戒毒的信心,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帮教制度,切实帮助吸毒人员解决生活、就业上的实际困难,助其早日回归社会。有关部门还应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等高危群体的就业指导,定时向其提供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提高这类人员的就业能力,并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多措并举,加强对涉毒场所的管理。
公安机关应联合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宾馆、旅馆、网吧、游戏厅、KTV等场所的管理力度,可以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对上述场所的涉毒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一经发现有涉毒、贩毒现象,联合媒体公示于众,并对经营者予以重处。同时,鼓励群众及上述场所服务人员积极举报涉毒、贩毒线索,防止此类犯罪在上述场所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