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运输毒品 发生车祸案发被抓

2015年07月24日 09:03:44 来源: 郴州日报

    近日,因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郭某某涉嫌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报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12月下旬,郭某某、唐某某与雷某某(另案处理)在广东省广州市购买6000多克冰毒。2014年12月25日晚,该3人与“燕子”(在逃)一起驾车携带冰毒返回湖南邵阳,在岳临高速公路439公里往北900米处(桂阳县境内)时发生交通事故,郭某某受伤。

    随后,唐某某与郭某某、“燕子”一起将冰毒装入一黑色双肩包,由唐某某、“燕子”背着包先走。但是,两人走了没多远,就将包丢弃并逃走。高速交警赶到后,雷某某在被要求带领交警沿路寻找唐某某、“燕子”的途中趁机逃脱。交警在返回交通事故现场的路边发现了被丢弃的黑色双肩包及其中的7包白色晶体可疑物,并报警至桂阳县公安局。

    郭某某被送至桂阳县人民医院治疗,次日早晨被其接回邵阳。经鉴定,现场查获的白色晶体物净重6343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5.1%。

    今年3月19日,邵阳警方在邵阳市区工业街抓获郭某某,并当场查获海洛因11.28克;5月7日,蓝山县公安局民警在永蓝高速南风坳收费站将唐某某抓获,当场从其处查获海洛因29.99克,冰毒0.94克。(通讯员 陈益清 黎石荣)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