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张林容留他人吸毒获刑10个月

2015年07月22日 11:18:34 来源: 千龙网

    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演员张林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2日,该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审理,最终判决张林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张林表示,是否上诉要再考虑。

    演员张林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获刑10个月 朝阳法院供图

    2013年3月9日,演员张林在家中吸食毒品被匿名举报,次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于3月24日被逮捕。归案后,张林主动承认了曾在家中容留他人吸毒。

    经审查,张林在2010年至2015年1月间,在其租住的家中分别多次容留王学兵、杨涛、赵捷吸食毒品,并从其租住地起获可疑物品5种。经鉴定,该5种可疑物品为甲基苯丙胺(冰毒)9.33克,大麻1.13克,硝甲西泮1.06克。

    在法庭上,张林承认自己从2010年开始吸食毒品,最早是由两位朋友赵某和武某(音)所赠,“扔在家里”,后来开始吸毒的原因是“好奇”,吸食的毒品是冰毒。

    在警方起获的10余克毒品中,有一部分系朋友所赠,一部分是张林2015年春节前在上海购买。“(购买毒品是)因为常有朋友来,觉得家里应该有一点。”

    对于多次容留王学兵、杨涛、赵捷吸食毒品,张林称,与三人既是工作关系也是朋友关系,开始是谈工作、聊天,对方提出吸毒的请求,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因此同意了。

    供述中,张林称曾容留王学兵吸毒三四次,杨涛三四次,赵捷两次。在吸毒次数上,王学兵、赵捷两人的证言与张林有出入;王学兵称首次到张林家吸毒是在2009年,张林则强调是在2010年。

    庭审过程中,张林全程情绪稳定,并多次表示忏悔。“之所以会走上这条错误的路,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坐牢是应该的,但坐牢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让自己真正能够反省自己。”

    法庭认为,张林的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但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张林有期徒刑10个月,处以罚金2000元。(记者 马文娟)

责任编辑: 吕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