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韩城市对病残涉毒人员管控的探索
中国禁毒网讯 韩城市是陕西省一个计划单列的试点市,与山西的河津、万荣、乡宁毗邻,与黄河为界,隔河相望。辖内40余万人口,涉毒人员达千人之众,是陕西省确定的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市。为此,韩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批了两个正科级禁毒专业机构,2014年,韩城成立了禁毒大队,专司禁毒工作,同时又自筹资金,建成了能容纳300人的县级戒毒所。随着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涉毒人员因病残不宜收戒关押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禁毒工作有效开展的“拦路虎”和“瓶颈”。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韩城市委书记杨炳拓、市长李智远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召集相关会议研究,市禁毒委主任、常务副市长张海乾、市政法委书记张喜、市公安局局长沈军亲力亲为,亲自调研,安排这项工作,经过长时间的探索,韩城市建设了强制隔离治疗中心。
一、历史背景
一是涉毒人员因病残不宜收戒、关押现有场所。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韩城查获32名(男性28名,女性4名)吸毒人员而应依法送入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戒,但因病残原因不符合《戒毒所管理办法》规定而被戒毒所拒绝接收,被迫变更为社区戒毒重新流入社会;另外,有6名涉嫌贩毒嫌疑人因病残身体原因不符合《看守所条例》规定而不能关押看守所,被迫变更强制措施,重新流入社会,造成现实危害,群众意见很大,难以理解。
二是收戒效果大打折扣。韩城病残吸毒人员均为多年吸毒的“老烟民”,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不宜送到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收戒,不仅使这些人逍遥法外,而且对吸毒人群造成了“交叉感染”,吸毒人数不断攀高,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韩城的收戒率和戒断巩固率。
三是零包贩毒屡打不绝。这些病残者因没有固定收入,为了吸食毒品,为了生活,多数以零包贩卖毒品来维持吸毒开支或生活,以贩养吸已成常态。现行法律与法规规定的不一致导致公安机关对这类人只能抓了放,放了抓,造成恶性循环和资源浪费,是目前禁毒工作的一个“怪圈”,也使这些人在零包贩卖毒品时更加肆无忌惮,客观上起到了“牺牲”我一个,“影响”一大片的恶劣的负面效应,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响之大、反响之烈,直接危及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能力。
四是跟踪管理相对困难。一方面,以前全市尚无跟踪管控的专业队伍,也无规范固定的管理场所,社区戒毒形同虚设,正在学习、探索之中,一般工作人员不仅无时间和精力抓这部分人的管控工作,而且又不具备专业技能,难以对病残涉毒人员实施有效救治;另一方面,部分病残涉毒人员行踪飘忽,居无定所,寻找困难,影响司法程序正常进行,对其进行分散管理又不现实,若要跟踪管控又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工作开展难以为继,最终结果只能是对这部分人管理失控,让其继续危害社会。
二、运转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韩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14年6月份开始组织调研,先后形成了数份调查报告,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组织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医院等 相关单位组成的专业考察组,赴宁夏进行学习考察,最终经过深入研究要、权衡利弊,于2015年4月初形成共识,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在市人民医院内建设韩城市强制隔离治疗中心。经过两个月的紧张施工,投资200余万元的治疗中心竣工,并于6月2日投入使用。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治疗中心运行正常,并向科学、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是硬件设施基本配备到位。市上投资100余万元,用于建设基础施工、安防设施和办公设施;市人民医院投资100余万元,用于配套医疗设施。基础设施、医疗设施的到位,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治疗中心共设病室13间,病床33张;现有工作人员56人,其中公安管教民警25人,医务人员31人。
二是收治对象十分明确。治疗中心只收治因患病等身体原因不能在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依法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违法人员。
三是部门责任主体清楚。在市政府领导下,治疗中心工作人员由市公安局选派的民警和市人民医院指派的医务人员组成。机构为副科级单位,由公安出任主任、指导员各一名,民警8人,辅警15人。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治疗中心的使用、安全和治疗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市人民医院选派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31人,其主要职责是所有治疗对象的医治、护理工作。此外,财政、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四是经费全额保障。治疗中心的辅警等人员工资由市政府统一发放;办公、管理等经费,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并全额保障。接受强制隔离治疗人员的诊治费用由市财政局、市医保部门、市民政局及驻韩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职能承担。外地流串人员治疗费用一律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五是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宏观上,治疗中心制定了主要职能、管理办法、病残人员正常死亡处理办法、收治程序、收治流程、出院程序、管教人员工作纪律“十不准”、病区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巡视制度、诊断评估制度、病房管理制度、病员管理制度、病员生活秩序规范等13种规章制度,设计制作了一套治疗中心文化墙;微观上,他们还制订了主任、指导员、管教、监控室工作人员、医师工作、病房护士等6个岗位职责和一套进出治疗中心的审批表。基本达到了科学管理、依规运转。
三、初步成效
治疗中心的投入使用,虽然时间较短,但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一是病残人员收治效果较好。先后收治各类病残人员32人,其中被逮捕病员14人,被刑事拘留病员1人,已决犯病员 2人,强制隔离戒毒15人,经过治疗,现有22人病情得到控制或稳定,已依法对其解除强制治疗,转入羁押场所。
二是病残涉毒人员“零容忍”原则基本落实。治疗中心投入使用后,他们对抓获的所有贩毒嫌疑人分类进行了依法羁押,对大部分符合关押条件的已全部送看守所关押,对少部分病残人员一律收入强制隔离治疗中心关押治疗;对抓获所有吸毒人员符合进入市强制戒毒所的一律入所戒毒,对因病残不能入所的一律收入强制隔离治疗中心治疗戒毒。截至目前,还未有一人因病残原因失去监管而流放社会。
三是较好地解决了相关法律法规不衔接甚或相背的问题。国家《刑诉法》、《禁毒法》和《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是否在羁押场所关押的问题规定不一致,给实际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强制隔离治疗中心的建设和投入使用较好地解决这一难题,不仅方便了工作,而且也符合国家的立法宗旨。
四是社会效果和辐射作用不容忽视。治疗中心收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毒人员,社会面涉毒问题明显减少,公安民警重复劳动而不讨好的现状有所改变,提高了办案效率,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禁毒的决心大加赞赏,因毒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治疗中心投入使用后,也受到了陕西省和渭南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准备在韩城召开现场会总结经验,予以推广;延安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7月初带领辖区内有关县市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团来韩参观学习,借鉴其模式,准备在辖区全面推广。(贾建军 马德武)